历史
仙逆网 > 鸿蒙道尊 > 1067.第一千零六十七章斗圣

1067.第一千零六十七章斗圣

马上记住仙逆网,如果被/浏/览/器/强/制进入它们的阅/读/模/式了,阅读体/验极/差请退出转/码阅读.



    这一瞬,梼杌祭台周边区域的修士们纷纷凝固了眼神,不自禁地张开嘴巴,目瞪口呆,难以形容他们的心情,百感交集,十分复杂,但无一例外的,楚歌刷新了他们的世界观,他们的认知!

    对楚歌,唯有两字方能形容:可怕!

    以涅槃境胜轮回境中期,还是秒杀?

    楚歌究竟是强到了哪一步?

    恐怕......圣人之下无敌了吧?

    林九溪捂住了红唇,难掩震惊,这一刻的楚歌,在她心中仿若神祇一般。

    林天傲则露出浓浓的苦笑。

    昔日,炼神世界初相遇时,林天傲吊打楚歌,接着,楚歌与他大战了一场,那时候的两人实力在伯仲之间,但短短十几年,楚歌便似脱缰的野马,唰唰唰地跑在了同辈修士的最前方,将他们远远地甩在身后,令林天傲望尘莫及。

    如今的楚歌,如晨曦的旭日,缓缓升起,绽放出璀璨光芒,且无人,能击落这轮太阳,也没人能遮挡他的光芒!

    时刻注意着无名的狻猊,心神一慌,被林华岱逮住机会,狂攻不懈,顿时,狻猊暂落下风。

    “你貌似很担心他?”林华岱问道。

    狻猊沉着脸。

    “堂堂狻猊大帝,竟甘当他人走狗?”林华岱不断地旁敲侧打无名与狻猊的关系,“有两种可能,其一,他许给了你无法拒绝的诱惑;其二,你与无名关系匪浅,师徒?”

    狻猊始终沉默。

    楚歌手中血剑溢着狰狞血丝,似水藻一般萦绕着,使之看似更为可怖,仿若化为索命的勾魂,他一步一步地踏向无名身落之处,口中说道:“命倒是大,没死。”

    楚歌适才的那一剑,换做是寻常的尊者,早魂飞魄散!

    但无名却在楚歌剑下活了下来。

    “咳咳。”

    躺在血泊里的无名浑身衣衫都沾染着血液,那腥臭的血液的味道,令无名异常地清醒,浑身浴血,无名睁开浑浊的双眼,拍了拍脑袋,楚歌的身影,缓缓地在他眼中由模糊变得清晰。

    一缕致命的杀机,围绕无名。

    无名头皮发麻,打了一个冷颤,咽了咽唾液,指着楚歌道:“你,不可能!”

    前几天,他与楚歌交过手,那时的楚歌远远没如今这么强!

    可恶!

    这家伙扮猪吃老虎!

    “井底之蛙,坐井观天。”

    楚歌淡淡地嘲讽,“给你两种选择,一,交出天火令,二,被我杀了。但最终的结果都是相同的,你得不到天火令。”

    闻言,无名脸色骤然一沉。

    但旋即,他便笑了,哈哈大笑。

    楚歌奇怪地看着他。

    “我得不到天火,你也得不到啊?楚歌,不如我们做一笔交易吧?”无名转而与楚歌商量起来,“我们合作,你加入我的组织,天火令送给你!”

    楚歌眼神深邃。

    好算盘!

    以天火令,换来楚歌这么一个强力的伙伴,值了!

    无名所言属实,一旦无名交出天火令,那天火令会立刻回到林家的手上,而楚歌呢,忙活一场,什么都没有,倘若楚歌答应了合作,便能获得天火令。

    林家家主林川诃面色紧张地看着楚歌。

    而了解楚歌的林家兄妹,则十分相信楚歌的为人,他不是背叛朋友的人!

    “抱歉,你觉得我需要天火提升实力吗?”楚歌摇头笑着道。

    天火能大幅度地提高修士的战力,但楚歌却不要!

    天火于他,相当于是锦上添花,要不要都无所谓。

    但楚歌却对无名口中的“组织”一词,十分感兴趣,是什么样的组织,笼络了十二家族的修士?

    如里林海峰这般的修士加入组织,仅仅是为了那虚无缥缈的统一大业吗?

    “林海峰,杀了他!”无名吼道。

    林海峰看了看拦住他的林川诃,双脚怎么都抬不起来。

    “君主,我来!”

    宋镐杀出重围,双手鲜血淋漓,死在他手中的林家子弟,不下于二三百人,煞气萦绕其身,连鬼魂都不敢靠近。

    宋家,是十二家族里偏弱的存在。

    族中强者仅有两尊圣人,宋镐是其中之一。

    一入通天秘境,便无什么初期、中期......的划分了,只有大境界,而无小境界,宋镐是新晋圣人,元神成圣者,实力偏弱,但圣人终究是圣人,跟轮回境,隔了十万八千里呢!

    “青莲圣子不愧是诸天英杰,一身本事连我都极其诧异,若是同阶,怕是连我都栽在你手上,但可惜啊,我乃圣人,渡过天劫,褪元化仙,屠杀轮回境,如屠狗宰羊。”宋镐颇为自负地道。

    楚歌笑问道:“听说尊者摘得圣位时,要渡天劫,而根据尊者的实力、天赋的区别,他们遇到的天劫都是不同的,强的,遭遇九重紫霄神雷洗礼,弱的,不过一道普通天雷罢了,不知你遇到了什么天劫?”

    宋镐闻言一滞。

    他的天劫,是三重撼阳雷,着实平凡。

    “黄口小儿,岂知渡劫凶险?”

    宋镐舌绽春雷,大步跨向楚歌,霎时之间,仿佛有霞光自他身上喷薄而出。

    只听得天际轰隆一声炸响!

    空间陡然裂开!

    一把锤子飞来。

    “此乃本圣渡劫之时,利用天劫铸造的,极品仙器,拥有鬼神莫测的威力!”宋镐单手握住铁锤,那铁锤比他的身躯还高许多,泛着光泽,绽放神芒,看似无比坚硬,隐约之间,可见电弧闪烁。

    轰!

    喝!

    携带着一股盖世的气势,宋镐爆喝,轰隆一声,挥舞着铁锤,轰向楚歌。

    呼呼!

    滔天气流似长河,一泻千里。

    那铁锤在楚歌眼中不断放大,使得楚歌瞳孔紧缩,深吸一口气,眼中精芒乍现,凝聚全身力量,楚歌不敢大意,全力施展剑法,剑经六式陆续催动而出,那玄妙的剑法再次令得众人惊叹,但对宋镐,却丝毫无用,阻止不了他。

    嘭!

    楚歌双掌凝结法印,催动五圣扼杀阵。

    轰隆!

    硬撼宋镐一锤,楚歌闷哼一声,面色煞白,身躯倒退百丈。

    目前的楚歌,相较于巅峰时期的阳戬,是稍微弱些的。

    阳戬从未在人前与圣人战斗过,但当时阳戬主持金乌界人族百宗大战,是想跟天一圣人切磋的,且,阳戬极有信心击败他,可见阳戬的实力,至少能跟天一圣人五五开。

    楚歌与阳戬都是涅槃境。

    不同的是,阳戬身具死亡之力多年了,死亡之力对阳戬的提升,远比楚歌更甚。

    但楚歌有优势。

    他天赋比阳戬好很多,修炼的仙经更多!

    “大日神王体!”

    楚歌催动神王体,登时化为高大的身躯,如威武的神王,巡视四海,头顶三轮红日,那第四轮红日,亦是缓缓地被点亮了。

    

排行阅读

南北乱世,爱欲痴缠。他是天之骄子,踏着父母的鲜血,五岁登基;她是太皇太后亲自选定的成年礼物,带着不能说的秘密,嫁入天家。……传闻中,他对冯氏一族恩宠有加,许诺冯氏女子、世代为后;可春宵帐暖时,少年天子的眼神满含警告:“不要试探朕的底线,后位朕要留给最心爱的女子,至于子嗣——朕绝不允许,带有冯氏血脉的子嗣出生。”传闻中,他不顾重臣反对,以帝王之尊,一步一叩首,登上千佛洞顶,只为在神像前祈愿:“求与重病的妻子,平分余年阳寿,同年同月,同赴黄泉。”……
林凡来到异界,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普通弟子,原本身处在随时都能被人打成翔的处境中,可突然间,情况不对了。 系统开启。 叮:抽中永恒级BUFF:不死之身。 这一刻,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 林凡:你们能锤死我,算我输,不然我就把你们锤成肉饼。 反派:这家伙根本杀不死,我不打了。 简介就这样吧,不会写简介,也不会取书名。 反正这书,就是逗比,欢乐,装逼文。
秦鸿羽放弃了自己的身份,违背了父亲的意愿,为洛清仙尊付出了一切。 最后却死在洛清仙尊的剑下。 他这才明白,过往一切不过是他自作多情。 洛清仙尊收他为徒,不过是为了杀他。 好在他重生了,这辈子,他决定离这人远一点。 直到有一日,他被洛清仙尊逼在墙角,那人素来冰冷的眸中不知为何生出一种懊恼: 是本尊做错了何事? 说话之人小心翼翼,脸上扯出一抹笨拙的笑意。 你说出来,本尊改可好? ~ 玉衡山首峰大弟子秦鸿羽一朝入魔, 被其师洛清仙尊斩于玉虚剑下。 世人无不称赞洛清仙尊大义灭亲, 不愧为这世间唯一一个修无情道的人。 洛清仙尊:你可曾知悔? 秦鸿羽:从未。 洛清仙尊:但我却悔了。…

九星天辰诀

发飙的蜗牛
深埋地心的地底琼楼, 沧海桑田演化的死冥湖, 诡异神秘的幽冥宫, 喂饲冥魂的禁域之地, 帝国争霸,世家、宗门林立, 人类、妖兽、玄兽, 海妖、天魔、魑魅, 无尽荒泽大地之上, 蜗牛心中的玄幻传奇。…

大湖小妹

酥油饼
记者问:你觉得哪种角色最难演? 大湖答:小女孩。我想反串也反串不了。?(?_?)? 神:一切皆有可能。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都市情缘 近水楼台 豪门世家 主角:沈慎元,罗少晨 ┃ 配角:高勤,乔以航,罗定欧 ┃ 其它:娱乐圈

大叔,你好

大江流
高三这一年,姜晏维的父母离了婚,他爸娶了二十岁的小三当老婆,还顺便生了小儿子。姜晏维觉得,日子不能这么过了,你恶心我,我也能恶心你,看谁气死谁?他的目光,瞄向了他爸的忘年交,秦城最被推崇的商业天才,那个被他叫叔叔的男人……中二病VS腹黑男,年上,狗血小白HE,这是个想玩套路却被套紧的故事。

鸳鸯针

华阳散人
《鸳鸯针》,清代白话小说集。全称《拾珥楼新镌绣像小说鸳鸯针》,4卷,16回。原刻本误“拾珥楼”为“抬珥楼”。题“华阳散人编辑、蚓天居士批阅”,卷首有序,后署“独醒道人漫识于蚓天斋”。残存第一卷。
陆西一个直男,穿成了伪娘,在校园文里扛起了女配的职责,尽心尽力跟女主抢男友。他要做的就是欺负女主,被男主打脸。主动献身男主,被男主打脸。煽风点火造谣,再被男主打脸。反正就是使点坏,最后不停给男主创造打脸机会。一切都是甜宠文的套路,不过甜宠的是女主,套路的是他。某天按剧情发展,又到了该被打脸的时刻。陆西将一张刻意摆拍的双人照放在女主面前,介绍说:“请看这张船照,我跟纪年已经那个那个过了,我已经是纪年的人了,所以请你主动退出这场三角恋。”陆西介绍完毕,坐等男主澄清事实,脸都给他准备好了。女主将床照摔向纪年,不愿相信:“告诉我这不是真的!”纪年瞥了眼照片,又看了眼坐在角落玩指甲的陆西。他想了想,劝女主道:“为了你好,你还是退出吧。”女主:“……”陆西:“……我擦。”…
20年前,人族有位仙君避世,闲着闲着就死了。 俞音重生了。 现代社会好,少壮不努力,长大送快递。 贫穷使人落后,双十一后俞音兼职分拣快递。 俞音穿越了。 人家穿越有金手指,他有一车快递,卡车,和一个正在取快递的壮汉学弟。 俞音: 作古二十年了,为什么还会穿回来? 学弟: 来都来了,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无事穿越,必有惊吓。刚穿回来没有多久,俞音和壮汉学弟就被人贩子拐进了大山(划掉)妖族的深处,一个抬进了婚房,一个抬进了厨房。 俞音当天就被逼婚,逼婚的对象是如今妖族的尊主,原形不明,行事诡异,疯的时候能单手拆房子。 天知道妖族尊主是哪号人,俞音生前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北逍: 呵 俞音: 大佬,打住,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妖族尊主x人族诈尸小修士 北逍(秦霜寒、小黑)&俞音 HE
前世,她是相门之女,一朝沦落家破人亡。满腔才情只付秦楼楚馆。今生,她为复仇而来,红妆褪尽仇恨深埋,似海深仇誓要改天换日。曾经,她是一代奇女,风华万千才艺无双,一把烈火焚尽,只留千秋艳骨。如今,她是绝世奇才,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一袭青衫风流,成就万古贤名。她是相门孤女顾云歌,她是侯门嫡女沐清漪,也是一代奇才顾流云,她是一代名妓,她是乱臣贼子,她也是一代名相。这是…
爹系男友吃人不吐骨头真少爷攻 X 咸鱼娇宝宝大美人假少爷受 季雨穿成了被赶出豪门的炮灰假少爷 原主是个废物草包,而季雨...他是个漂亮点的废物草包 兜里光秃秃的漂亮草包在街头抓了个小哥,眼巴巴地自荐:兄弟,请我吃个馒头可以吗,我唱歌钢琴带上分都可以的!全都华而不实的那种,心虚jpg 结果后来对方成了他爹粉,比他亲爹还过分的那种 大型国民综艺临时加人,据说是蒋家掉包的狸猫,网上一蜂窝嘲讽节目组想红想疯了 官博官宣照片之后 :其实爬个墙也不是不可以 后来直播现场,卷毛猫眼的少年仿佛古堡里精致的小少爷,一手钢琴弹得飞起,下棋写字样样精通 :md,说好的废物呢??真香 不信邪的黑子准时蹲守节目组直播,终于抓到废物美人的证据 料:小狸猫洗个碗把碗摔粉碎 黑:玛丽苏出丑,废物实锤了,回去准得跳脚 当天晚上,添了麻烦的少年失落埋在自家助理怀里,男人半环住少年,在发顶落下一个轻吻,抱着人上车时视线平静的扫了眼镜头 狗仔:? ? ? hello,你的助理他眼熟又不对劲! 隔天数家媒体收到了封口通知 后来,得知男人身份的小狸猫灰溜溜的想要逃跑,被男人逮个正着 狸猫炸毛:我,我什么都没做。 吃人不吐皮的大尾巴狼抱着人低笑:不需要你做什么,我来。…

西游记

吴承恩
西游记小说原版是一部古典小说由明代吴承恩所著,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浪漫主义章回体长篇神魔小说。西游记原著以“唐僧取经”这一历史事件为蓝本,通过作者的艺术加工,深刻地描绘了当时的社会现实。
最新小说: 我五行缺你 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快穿] 乱世为王 良辰好景知几何 如果蜗牛有爱情 我那夫君,柔弱不能自理 大叔,你好 不良之年少轻狂 那些和人生赢家抢男主的日子[快穿] 闻香榭之一脂粉有灵 离婚之后我还穿着你的外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