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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往事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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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必须回那个房间去看看……鸿俊?”

李景珑皱眉,众人同时望向鸿俊,鸿俊却下意识地起身,迈出前厅,站在廊下。

这是一个熟悉的地方,只是记忆里,一切都已变得不同,鸿俊环顾四周,强烈地感觉到自己想起了一段不曾有过的记忆——

——怎么回事?是因为离魂花粉吗?可是离魂花粉不是有着忘记的效果么?又如何会让他想起过去?

“爹——!爹!”

记忆里,小鸿俊声嘶力竭地大喊道,然而一个黑影飞来,落在院子里。

是青雄!鸿俊蓦然转头,看见了从前的青雄。

他一袭裙袍飞扬,上前一步,沉声道:“杀得够了吧。”

而就在厅内,金光万道之下,是一对相拥而死的夫妇,面容已变得模糊不清,小鸿俊扑向那夫妇的尸体,发疯般地大喊大哭,青雄却提着他的后领,将他朝后拖了回来。

“爹——!”小鸿俊惨叫声中,青雄的声音却在耳畔响起。

“嘘。看着我,看我。”青雄单膝跪地,让鸿俊转向他,双眸注视鸿俊。他的嘴唇微动,朝他说了句什么。

小鸿俊懵懵懂懂地站在院子之中,环顾四周,青雄又强行让他看自己,按着他的头,朝他说话,但那话语已变得模糊不清。

青雄说了什么?鸿俊眉头深锁,那句话,青雄似乎经常说,可他忘了。但驱魔司,与死去的那夫妇,又是怎么回事?!

“鸿俊!”众人叫道。

李景珑来到天井,抬手在他面前晃了晃,问:“没事吧?”

鸿俊总觉得自己忘了某一句青雄说的,很重要的话,却想起了更多奇怪的事情,他闭上双眼,竭力摇头,想把这些乱七八糟的记忆,驱逐出自己的脑海。

李景珑诧异道:“怎么了?”

鸿俊深吸一口气,摆手示意无妨,回到正厅内坐下,扬眉询问讨论出什么结果了。

“今夜行动。”李景珑说,“大致有数了,咱们应当在倚诗栏里发现了端倪,只是还需要再确认。现在大伙儿先去歇下,晚上再一同行动。”

莫日根、阿泰与裘永思各自点头,却不行动,一齐看着鸿俊。鸿俊忙让大家别担心自己,各自便散了。

午后鸿俊刚躺下,李景珑便过来看他,坐在榻畔问道:“孔鸿俊,你今天怎么了?”

这时候,李景珑抬起手,覆在鸿俊的手背上。

鸿俊心跳蓦然变得飞快,心底涌出一股冲动,想顺手握住李景珑的手,告诉他方才自己的记忆,然则他自己也没弄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便答道:“没什么。”

“有心事,随时可以说。”李景珑收回手道,“闻了离魂花粉不舒服,须得及早想办法。”

鸿俊忙表示与离魂花粉没有关联,李景珑便点了点头,转身走了。鸿俊翻了个身,打了个呵欠,暂时睡下。

夕阳西下,群山的阴影覆盖了大明宫。

身穿华服的女子快步走在宫墙下的影子里,如同一个无声的鬼魅。

“我感觉到了,就在长安城里。”

一名额上带着疮疤的黑衣男人阴沉不语。

“飞獒,你去看看。”那女子催促道。

“给我吃的。”那名唤飞獒的黑衣男人一身戾气,答道。

“会有的。”女子沉声道,“必须找到那家伙,天魔仍不大稳定……”

“给我吃的!”飞獒陡然露出利齿。

“那不是你的食物!”女子走上前一步,充满威胁道,“把他带回来,届时自然有东西喂你。”

她的双眼倏然红光闪烁,飞獒退后半步,静了一会儿,转身翻过宫墙,消失在黄昏里。

“夫人。”一名侍女赶来,却不见人,小声道,“这儿有人吗?您……”

女子刹那转过头,侍女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

“救——”侍女尚未叫出声,便被一道黑雾笼住,她瞪大了双眼,望着面前那满脸绒毛、身穿华服的怪物,喉咙不住咯咯作响,继而浑身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顷刻间被吸成一具骷髅般的人干,发出轻响,一头栽倒在地上。

那贵妇身披华服,走向残阳下,朝着群山吹了声口哨,数只野狐越过围墙而来,叼着那侍女身躯,将她拖出大明宫外去,扔下山谷。

“鸿俊,醒醒。”莫日根拍了拍鸿俊肩膀,鸿俊睡得头痛欲裂,转身起来。

莫日根以手试了下鸿俊的额头,没有发烧,问道:“不舒服?再睡会儿?”

鸿俊做了一个很长且奇怪的梦,梦醒时又遗忘一空,便摆手示意无事。出得驱魔司来时,众人已准备就绪。李景珑背着一把弓与那剑,正在朝众人分派任务。

鸿俊想起午后李景珑把手放在自己手背上的感觉,突然就觉得他很可靠,朝他靠近了一步,有点欲言又止,但有旁人在时,李景珑却没有任何表示,只是朝他点了点头。

鲤鱼妖骑在马上,两条毛腿悬空,脑袋正搁在李景珑背上,打着瞌睡,两手垂着。

“嗯……走吧。”鸿俊决定忘了这件事,虽然它让他隐约有股不安感。

暮鼓声响起,五人翻身上马,驰至平康里外时,阿泰、裘永思转向正街,李景珑与鸿俊、莫日根则进了后巷。莫日根朝两人点头,翻身上墙,进了倚诗栏后院。

“汉莫拉比与裴永思去吸引楼里人的注意力。”李景珑把鲤鱼精放了下来,见鸿俊抬头四处看,便解释道,“莫日根居中传讯,咱俩回到那房间去,再调查一次。”

“哇,好热闹啊。”鸿俊道。

鸿俊还是第一次在暮鼓后出来,只觉得长安瞬间大变样,平康里内楼楼笙歌燕舞,大红灯笼全部点亮,映得勾栏前通红透彻,华灯焕彩,乐曲奏响。

左侧流莺春晓琵琶声频传,如千万珍珠倾落巨鼓;右侧倚诗栏中数十箜篌齐奏,如泉涧化雪流淌不休,两侧高楼上又有红纱翻飞,间或夹着文人商贾叫好之声,侍娘娇笑不绝,沿倚诗栏而去,处处俱是灯火通明的高楼,帐绮内鎏金点翠,人影如走马灯般来来去去,所谓“歌舞不夜,十里平康”,恰如其词。

“这地方到底是做什么的?”鸿俊始终心存疑惑。

李景珑万万没想到,鸿俊连青楼也不知道,也不知是真傻还是假傻,他打量面前鸿俊片刻,见这毛头小伙子确实一脸无辜模样,问:“你认真的?”

鸿俊:“?”

“是一个……”李景珑当真是犯了难,说,“总之不是好地方。”

鸿俊又问:“上回我带你到流莺春晓,为什么他们要嘲笑你?”

李景珑摆手,扶额,示意不要再问了,事实上长安文武官员,又有谁不来?不过是抓着他做文章而已。

鸿俊却始终是一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好奇心,又追问道:“你从前来过吗?”

“没有。”李景珑答道,就在此刻,一名文人搂着美貌女孩儿,从小巷中转来,显是喝醉了,要从后门进去,李景珑便一拉鸿俊,两人躲到暗处。

鸿俊不住朝外望,心中疑惑已快突破天际,李景珑见其不像装的,便正色道:“我不喜欢……”

“不喜欢什么?”鸿俊回头看,两人贴得甚近,李景珑便不自然地稍稍朝后一让。

“不喜欢这种露水姻缘。”李景珑答道。

这话鸿俊大约能猜到其中之意,李景珑便诧异道:“你怎么什么都不懂?莫说你爹娘,那鲤鱼妖就没教过你?”

“那你给我说说?”鸿俊忙竖起耳朵,越是神神秘秘,就越是有兴趣。

李景珑:“……”

与此同时,倚诗栏正门内。

“嗨咩猴比——!”阿泰夸张地笑道,张开双臂。

“哇——他又来啦!”

“是那个胡人!那弹琴的胡人又来了!”

“心肝儿——宝贝儿——”

阿泰拈起上前来迎的老鸨下巴,虚虚做了个“亲”的动作,老鸨顿时脸色飞红,笑道:“公子哥儿又来啦!这可好几天没来了,姑娘们都等着呢。”

阿泰笑道:“没办法,唉,初来乍到,可得讨好上司,这不一有空就来看你们了么?”

“啊——”

阿泰一走进厅内,姑娘们便蜂拥而出,尖叫声不绝,赶紧下楼来迎。那场面直是令厅堂内所有屏风后的客人,都忍不住探头张望。

“裘公子也来啦!”又有姑娘说,“给我们作首诗呗?”

“给我们说说你表哥嘛!”

裘永思笑笑,说:“今夜还是先听一番阿泰的琴声吧。”

阿泰走过厅中,跳舞的姑娘全部停下动作,纷纷簇拥上来,阿泰搂住其中一名,在她嫩脸上轻轻一亲,径自走到厅内最里头的榻上。

“不来点儿酒么?”裘永思笑道。

侍者马上上酒,今夜倚诗栏中坐了不少前来京城赶秋试的各地举子,见陪伴的姑娘纷纷探头张望,便不满道:“那胡人怎么了?”

“嘘。”姑娘便示意举子别多问,又忍不住探头朝屏风外看。

阿泰头顶悬着数盏明灯,二楼、三楼栏杆上已全是女孩儿,一众恩客亦不明所以,跟着出来看了眼。只见那璀璨灯光之下,阿泰一头深棕色卷发,双目如海水般碧蓝深邃,深目高鼻,皮肤如牛奶般洁白,朝听众们笑了笑。

满场肃静,阿泰盘膝而坐,怀抱巴尔巴特琴,却不拨弦,清了清嗓子,倒是先唱了起来。

“多少荒原曾是繁花似锦的花园……”

“多少宫殿已成今日断壁残垣……”

声音一顿,阿泰五指一拨巴尔巴特琴的琴弦,琴弦连续震响,仿佛有股奇异的魔力从他的指尖流淌而出,就像月光洒满庭院,银饰发出细碎声响,发出白光的牡鹿从那杂草丛生的庭院中走过,刹那满庭绽放出雪白的花朵。

“我沉醉在你的双眼,早已忘了流逝的时间……”

阿泰稍稍侧过头,闭上眼睛,那侧容英俊得令人屏息,倚诗栏的二楼、三楼房门接连开启,所有人都被这乐声吸引,轻手轻脚下楼来。

那一刻,整楼仿佛都陷入了一场梦境里,在这音乐之中身不由己。

裘永思面带微笑,耳朵里塞着两团棉花,脑袋轻轻摇摆。

后巷内,鸿俊听完李景珑所述,满脸通红,既兴奋又好奇,问:“真的?”

李景珑这辈子再也不想朝鸿俊重复一次刚刚说过的话。

“对谁都不许说!”李景珑勒令道。

按理说鸿俊已年满十六,大唐民风开放,而长安少年十三四岁便算成年了,逛平康里乃是寻常事,李景珑平日带龙武军部下亦不禁止他们讨论。然而在面对鸿俊时,他的内心忽然升起一股奇怪的罪恶感。

“这么好的地方,你为什么不来?”鸿俊问。

“我当然不来!”李景珑差点被这句话气炸了,“我像那种人吗?”

莫日根探头出后院,朝两人吹了声口哨,招手示意可以进去了。李景珑表情严肃,示意鸿俊必须守口如瓶,但似乎也没这个必要。

“开工了!”李景珑动动鲤鱼妖,说,“你去楼前守着。”

两人转身,快步跑向后院。

二三楼居然还真的全空了!鸿俊甩出钩索,与李景珑飞身上了二楼,莫日根等在二楼靠外侧,递给李景珑和鸿俊两团棉花。李景珑随即塞进耳朵,鸿俊拿着棉花,一时不知何意。

李景珑走在前头,鸿俊挨到靠楼的栅栏,朝下看了一眼,琴声如同天籁传来,倚诗栏中众人听得如痴如醉,就像被定住的木偶一般。

鸿俊:“……”

阿泰的歌声里有着流水般的月光、欣欣向荣的庭院……说时迟那时快,莫日根抓起鸿俊的双手,把棉花塞进他的耳中,刹那琴声与歌声远离,鸿俊一瞬间就回到了现实。

李景珑在前面拖着他,把他拉进了房间,低声道:“别听了,快干活。”

莫日根守在门外,以免再出意外,鸿俊仍不住往外看,问:“那是阿泰在弹琴?!”

鸿俊大约能猜到,这多半是阿泰的法术,只是平时在驱魔司中弹琴自娱时,不曾朝他们用过而已。他趴到榻底前朝内张望,李景珑未曾发现异常,收起剑,过来扛榻,咬牙道:“你不是听过?”

“没有像今天这么……找到了!”鸿俊发现床底果然有个长条形的布包,忙把它拉出来,却再次看见了那死人干瘪的头颅。

“哇啊——!”鸿俊吓得大叫起来,大喊道,“又是这个!”

莫日根在外敲门,李景珑应声,示意自己正在里头没事。

“咦?我为什么要说又?”鸿俊自言自语道。

“拖出来。”李景珑说。

鸿俊拖出那干尸之后,李景珑将床榻放下,这次李景珑有备而来,并无惊悚,他拆开布条,双手戴上一副黑色丝绸手套,开始检查尸体。鸿俊则看得一脸发毛,躲在李景珑身后。

“男人,年龄介乎三十到四十之间。”李景珑说,“你看这衣服,不像商人,也不像官员,兴许是名赴京赶考的读书人……鸿俊?”

“我不敢看!”鸿俊看见那具干尸黑黝黝的,大张着嘴,露出牙床,被李景珑剥了衣服,暴露在灯光照耀下,说不出地恶心,当即汗毛倒竖。

李景珑说:“别怕,又吃不了你,你看看,他是被什么妖吸干了精血?这不可能是缓慢腐烂的效果。”

“妖怪就是这房间的主人吗?”鸿俊突然灵机一动,四处翻找柜子、抽屉。

李景珑说道:“别乱动东西,会被发现的。”

鸿俊埋头道:“如果是妖怪,一定会有些随身的法宝或是邪物,可这儿并没有。”

李景珑沉吟片刻,楼下还在弹琴唱歌,莫日根在外问道:“还没好吗?”

鸿俊翻找以后,说道:“这间房里没有妖怪。”

“我问一个问题,你感觉得到妖气么?”李景珑问。

鸿俊摇头,李景珑沉吟道:“妖一定就在这座楼里……唯今之计,只好大胆一点儿了,鸿俊,借你钩索一用。稍后你与莫日根分别到楼两侧去,盯紧大厅众人,随时放飞刀……”

“我的飞刀只剩三把了。”

“包我身上,定能回来。”

倚诗栏正厅中,阿泰奏琴,一轮行云流水般的急催,已到酣时,曲声如风云初起,掩去一抹圆月,又如万叶齐飞,铺天盖地。

“……我在这暴风雨中苦苦追寻……”

阿泰的歌声响彻全楼,而就在此刻,轰然一声,一具干尸从楼上被绳索捆着脖颈,坠了下来。裘永思与阿泰猝不及防,同时被吓了一跳,阿泰尚不知发生何事,下意识地转头看二楼。

歌声戛然而止,厅内上百人怔怔看着那干尸。数息后蓦然爆发出一阵尖叫——!

倚诗栏内,老鸨骇得狂叫,客人们顿时惊慌失措,楼中产生了大规模的骚乱,尖叫声此起彼伏,不少姑娘晕了过去。

而就在这一刻,李景珑、鸿俊与莫日根从二楼的三个方向同时观察厅中客人,只见角落里的一名女子脸色一变,退后一步。

大厅另两个角落里,又有两个陪伴恩客的女孩大惊,瞥向那女子,继而三人不约而同,刹那抬眼望向二楼晋云的房门!

说时迟那时快,三把飞刀刷然破空而来,射向那些女子!女子尚未意识到自己已暴露身份,却知大难临头,当即以手一挥,绫罗抖开,发出暗淡紫光。孰料那飞刀却丝毫不惧紫光,带着烈火射去,刹那没入女子肩膀!

“跟着飞刀!”李景珑喝道,“别让她们跑了!”

李景珑翻过栏杆,飞身落下一楼大厅,这时候厅内早已大乱,阿泰收了琴,与裘永思冲出,莫日根一撑栏杆,以肩膀撞开二楼窗门。

大厅靠门的女子痛喊一声,三名女子各自伸手,去抓肩上飞刀,手掌一碰到飞刀却被灼得狂呼,知道来了高手,当即不敢再恋战,转身奔逃。

其中一名女子看似道行最高,爬窗跳出前一回头,手指间射出一道火焰,轰然射向厅堂内半空。

那时鸿俊正从二楼跃下,李景珑蓦然喝道:“鸿俊当心!”

鸿俊猛地一侧头,火焰从他身边飞过,目标却不是他,而是悬在半空中的尸体,火焰一触干尸,顿时熊熊燃烧起火,将干尸烧成灰烬!

靠门的女子一冲出门外,莫日根便从二楼撞破窗门飞出,身在半空时敏捷弯弓搭箭,唰唰唰连着三箭飞去。

那女子冲出时忍不住回头看追兵,不回头不打紧,这一回头,脖颈瞬间迎上了飞行箭矢,被射了个对穿,“嗡”一声在白光里化作一只碧眼棕毛的狐狸,张大了嘴,脖颈鲜血狂喷,继而另两箭飞来,腹部、腿部再中一箭,当场毙命!

李景珑怒吼道:“下手太重了!警告一次!另外两只呢?!”

莫日根落地,一招手,三杆箭唰地飞回,将那狐狸扯得鲜血四迸。

“我没想射它脖子!”莫日根无辜地喊道。

这时间鸿俊收了脖子,也追了出来,倚诗栏中推搡的推搡,践踏的践踏,已闹成一团。

鸿俊招手,飞刀回到手中,讶异道:“狐狸?”

“狐妖。”李景珑说,“去找你的飞刀,快!”

“在……”鸿俊转头四顾,说,“巷子里头!”

“赵子龙呢?!”李景珑道,“快快!你们怎么一点默契都没有?”

鲤鱼妖抓着个锦囊,摇着尾巴跑来,说:“来了来了!”

李景珑一脚把鲤鱼妖踹了进楼里,马上与鸿俊、莫日根两人前去追踪另两只狐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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