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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不看也行,因为本书事实上已经结束。
那天下午落起了雨,雨水直落了三天,厌火上城的火才逐渐熄灭。
铁问舟站在塔顶上,眼望雨中到处冒起的白烟,扭头对苦龙说:“沙陀终将是我们的敌人啊。”
“说来倒霉,堂堂羽城主,却死在了一小偷手里,他要是知道,只怕在地下要气歪了嘴呢。”虎头这样评价道。
“哦,这小偷也来了么,带上来我看看。”铁问舟轻轻地笑了起来,虽然这笑容不足以冲淡他眉宇间的忧愁。
那是辛不弃一生中最荣耀的日子,一路上碰到的人都带着恭敬和羡慕的目光看着他。那些人可都不是普通人,是影子啊。能被厌火城的铁爷所召见,能被铁爷手下的影子们所钦佩,这一辈子也值得了。他感叹地想。
为了这一时刻,他不但换了件干净衣裳,还在头发上抹了许多油,虽然在梦里已经无数次演练过这局面,真到了铁爷面前时,却连腿肚子都在抽筋。
幸亏那个铁爷倒也和蔼,比他想象得要矮一些,胖一些,看上去似乎还不如龙不二凶狠。如果不是他身后站着那巨人面目凶狠,斧头巨大,见铁爷也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嘛。辛不弃一面抽着筋一面想。不行,这么多人看着我呢,我得表现得见过大世面的样子。他成功地控制住了腿肚子,两只手却开始不听使唤地抖了起来。
“你就是杀了羽鹤亭的英雄吗?”铁爷用那双仿佛会微笑的眸子看着他问。
英雄?从来没人用这样美好的字眼呼唤过他呢。辛不弃只觉得从心底下乐出声来,连连地使劲点着头道:“是,是,我就是……那个……恩,英雄。不过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如果被他跑了,不免要生出许多事端来,我要好好赏一赏你——咦,你害怕什么?你的手为什么要抖?
“我,我什么都不怕……我没有抖。”辛不弃否认说,连忙将手藏进口袋,于是整个身子都抖了起来。
他虽然又是骄傲又是害怕,只是职业习惯作怪,一双眼珠子按捺不住地骨溜溜转动,将塔里门径窗道看了个清楚,末了一双眼睛落到铁爷手中的烟杆上,登时再也离不开了。他眼光倒是好,那烟杆嘴光华流溢,材质绝不一般。
鹿舞不想再住在朱雀楼了,那儿又闷又没人玩,她已经搬到了城外的冰牙客栈住着。
“我真的算杀人第一的白影刀吗?”她总是纳闷地和苦龙重新回忆那一战的详细经历,“细算起来,其实我一个人也没杀死。”
“杀和不杀都不是重要的,控制整个事件的结局才是白影刀最关键的作用所在,”苦龙教导她说,“你还是最厉害的杀手。喂,别再往酒里掺辣椒汁了,真的很呛啊。”
鹿舞、苦龙、虎头,还有那只老不愿意醒的大黄猫,他们就住在那条寂寥时多,热闹时候少的路边上,一起过着慵懒而快乐的日子。一切仿佛都与十几天前毫无变化,只是在冰牙客栈前树着的那几枚投枪前,又新竖了一棵柳木,上面刻着模糊的人脸。
鹿舞的刀法拙劣,看不清刻的是谁,只依稀可以看出那人像的脸上挂着永恒的微笑。
后来,夏天过去的时候,厌火城又恢复到往日的平静。
只是在月亮很大很亮的夜晚,半夜不睡的混混们偶尔能看见一条黑影,连蹦带跳地玩命逃窜。那人的奔逃不循常规,一会儿上墙一会儿又跳入河里,不过不论他逃得如何快,后面总紧紧追着十来条大汉,一边追一边喊:“连铁爷的烟杆也敢偷,还真是不要命了。”
那道黑影仗着腿长,一蹦一跳地在屋顶上蹦着,仿佛路途极熟,逐渐逃向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