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仙逆网 > 绝代名师 > 第101章 全属性+1

第101章 全属性+1

马上记住仙逆网,如果被/浏/览/器/强/制进入它们的阅/读/模/式了,阅读体/验极/差请退出转/码阅读.

那些爆散的灵气,犹如乱云一样激荡着,然后转瞬又倒卷回来,在孙默的头顶形成了一个龙卷状的湍流,之后灌入了他的身体。

几分钟后,一切归于平静。

孙默身上的金色光芒也消失了。

叮!

“恭喜你,全属性+1!”

系统道贺,只是声音平淡,毫无诚意。

不过孙默也顾不上计较这个,他现在正在感受身体的变化,听力更敏锐了,冥想室外的鸟叫声,比他刚进来那会儿听到的,要大了不少。

视力也变好了,孙默向窗外望去,可以看得更远,至于嗅觉,空气中灰尘的味道,让他想打喷嚏。

“价值三千好感度的金刚果,可是很超值的,全属性+1的好处,你会慢慢的体会到!”

系统骄傲:“比如你送牛奶的时间,现在至少延长了一倍,而且不用担心中途就洒掉。”

孙默无视了系统,直接去了战力馆。

杜晓本来要走了,看到孙默进来,有些诧异,这是干什么?吃饭、午休、打青铜人吗?

没想到孙默竟然还有这种爱好!

孙默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然后走到一尊青铜人前,抬手就是一拳。

砰!

巨响轰鸣。

杜晓的眉头皱了起来,这打击声比起刚才,大了不小呀,于是她忍不住走了过来,往青铜人的小腹一瞅。

“320?”

杜晓顿时就惊了,就这么吃了个饭的功夫,孙默的一拳之力就涨了10?开玩笑的吧?

而且孙默这一击,似乎也没酝酿准备,就是随便轰的。

难道说他刚才没用全力?

不,不会的,自己可是全程目睹了孙默刚才打青铜人的过程,他绝对没有留力。

“杜师还不去吃饭?”

孙默说着,拔刀一击。

金阳绝日。

砰!

杜晓的眼皮猛地跳,孙默这一击比起刚才,无论是力道和角度,都拿捏的更好了。

她下意识地就盯向了青铜人的小腹,迫不及待的想知道具体数值。

345!

毫无意外的暴涨。

“准备去了!”

杜晓说完,孙默又是一刀。

疾风射月!

叮!!

木刀戳中了青铜人的心脏。

杜晓因为回答孙默的问题分心,差点没看到这一击。

“好快!”

这两个字,从杜晓的脑海中冒了出来。

要是刚才就看到他打出这一击,她绝对不会说出疾风剑诀对速度和反应有要求这句话。

因为孙默现在表现出的身体素质,并不差。

孙默并没有搭话,而是酝酿状态后,挥臂出刀。

十八字令!

啪啪啪!

这一次的响声,更加密集,宛若爆竹连响,要是听力差一些的,甚至都听不出孙默一共命中了青铜人多少下。

杜晓盯着青铜人的小腹,等到图案稳定后,她忍不住惊呼出声。

“380?”

杜晓是彻彻底底的被惊吓到了。

孙默到底干了什么呀?也就两刻钟多点,他的战斗力就暴增到了这个地步?

要知道,对于修炼者来说,每一点战斗力的提升,都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因为战斗力清晰地反映着修炼者的身体状况。

这就像那些运动员,只要懈怠几天,训练量跟不上,身体机能立刻就会下降,战斗力也是如此。

“你晋阶了?”

杜晓下意识的想到了这个可能,但是很快又摇了摇头,不对,孙默如果进阶了,身体素质会大幅度提升,战斗力至少会踏入400的门槛儿。

“我吃饱了!”

孙默轻笑,很满意现在的状态,要不是有外人在场,他真想朝着青铜人轰出一套今古遍照、恒沙无迹的连击技。

杜晓撇了撇嘴,心说你骗鬼呢?

在每一个境界,战斗力这种东西,总是越高,越难得到提升,这就像考试,从不及格考到及格,只要脑子不差,努努力就行,但是从90分考到99分,甚至是拿到满分,就非常难了。

因为每一分,已经不只是对学力的考验了,还有细心、考试的精神状态、身体状态等等。

同境界下,修炼者的战斗力越高,说明他的综合实力越高!

孙默把木刀插回左侧的腰带上,激活了神之洞察术。

杜晓,二十四岁,燃血境六次。

力量22,力量不是你的强项。

智力24,超出平均值。

敏捷23,一般般!

耐力28,意志27,因为是普通农家出身,从小的锻炼,让你拥有很强的耐力以及意志力。

……

潜力,中上!

备注,你是一个吃得了苦的女孩,你渴望的成功,一定会到来。

备注,最近大姨妈到访,应该注意休息。

“啧!”

看到各项数据,以及系统的评价,孙默忍不住惊讶,全都是正面向的评价呀,而且那条备注,也让人好感大生。

孙默很喜欢这种努力的人。

杜晓被孙默看的有些不好意思,普通姿色的脸颊,泛起了一抹红晕。

没办法,杜晓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活了二十四年,别说一只舔狗,就是一只对她有好感的男生,都没有遇到过。

现在被孙默这么盯着看,杜晓根本不曾经历过,很不习惯,而且感觉整个人都被看透了。

于是杜晓下意识的攥紧了领口。

“身体不舒服,就不要修炼或者测试了,休息几天吧!”

因为对杜晓的感官还不错,所以孙默劝了一句,大姨妈时期修炼,没好处的。

人就是这样,该休息了就要休息,如果硬撑,说不定就适得其反了。

“啊?”

杜晓愣神,情不自禁的夹紧了双腿,他怎么知道自己身体不舒服的?虽然有传言说他有神之手,可是他并没有触摸自己呀?

难道他单靠眼力,就能看出自己的身体状况?那这也眼力也未免太可怕了吧?

等等……

杜晓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脸色一瞬间红透了,自己身体不舒服,是因为大姨妈来了呀,孙默这么说,岂不是知道自己的生理状况了?

“不会的,不会的,怎么可能有人看你一眼,就知道你大姨妈来没来?”

杜晓摇头一笑,跟着抬起胳膊,放在鼻子前,用力嗅了嗅,不会是有血腥味吧?

也不对,这几天自己换内衣可是很勤快的。

等杜晓回过神儿来的时候,孙默已经走了,这个相貌普通的老师追了出去,纠结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

“孙师,有空吗?要不一起吃个饭吧?”

说完,杜晓的脸色就更红了,她还没邀请过男人,不过随即,心脏就开始怦怦直跳。

“抱歉,我现在要出校买些东西,等改天吧,我请你!”

孙默拒绝。

“哦!”

听到这个回答,杜晓有些失落,不过也没再坚持。

孙默的身影,消失在了小路的尽头。

杜晓站在原地,眉头微皱。

都在传孙默是吃软饭的,可是人家表现出的实力,至少在燃血一次中,是不差的。

不,应该说是中上水准。

至于教学能力,还有待考察,不过根据姜永年他们的描述,从他的第一公共课效果来看,怕是也弱不到哪去。

“孙默这个软饭男的头衔,有点儿亏呀!”

杜晓乐了,不过想起安心慧校长的履历,她又觉得孙默能娶到她,被叫做软饭男也是应该的。

安心慧可是倾城榜上排名第七才华与美貌并重的大美女,同年龄段中,比她还要优秀的男人,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在大众的认知中,丈夫就该比妻子优秀,承担更多的责任,一旦妻子优秀了,比丈夫更能赚钱,工作更好,社会地位还高,那丈夫就算比大多数人优秀,也依旧会受到邻居们的非议,说这个丈夫无能什么的。

没办法,普世价值就是如此。

……

孙默在食堂要了一碗牛肉面,吃过后就出了学校,系统发布了任务,让他在一个月内完成一千例灵纹描绘术,所以他要购买一些描绘灵纹的工具。

有学校的地方,就少不了卖学习用品的。

孙默不用走太远,中州学府校门前的大街两侧,有各种店铺,灵纹店就有七、八家。

孙默挑了最顺眼的一家,走了进去。

“这位老师,您要买些什么?鄙店新到了一批墨水,对于容纳灵气,有更好的效果!”

四十多岁的店主一看孙默身上的衣服,就立刻堆出笑容,迎了上来。

天青色的长袍,没错,是中州学府的在职老师,不过面生的紧呀,应该是新老师吧?

“我要绘制灵纹的全套工具,推荐一下吧!”

因为买了《西游记》的稿子,得了一千两,孙默的钱包很鼓,所以敢说这种话。

“大顾客呀!”

店主眼睛一亮,开始卖力的推荐。

描绘灵纹,需要三样基础东西,灵纹笔,墨水,以及灵纹纸。

灵纹笔一般是用动物的骨骼、某些矿石、或者植物的茎秆做成的,因为描绘灵纹时,使用者要将身体内的灵气灌注到灵纹纸上,所以灵纹笔不仅要坚固,承受得住灵气涌动,还要尽量减少灵气在笔杆中的溢散。

墨水,只要是富含灵气的各种汁液,合成的,天然的,例如某些灵兽的鲜血或者植物的汁液,都可以被称为墨水。

灵纹纸就是可以储存灵气的纸张,虽然这么说,但是并不限于纸张。

玉石,骨头,金属等等,都可以,但是在这类材料上描绘灵纹太难,所以都是用纸张。

“这支笔多少钱?”

孙默看上了一支竹子造型的灵纹笔,很有诗意。

“五千两白银!”

店主笑嘻嘻,更加确定孙默是大顾客了,看看人家,挑的都是好货!

“呵呵,告辞!”

孙默放下笔,扭头就走,本以为自己是个小土豪,可结果是穷鬼,别说挥霍血拼了,笔毛都买不到几根。

排行阅读

微微的微笑

蝶之灵
医学院学生会长林微在迎新晚会上认识了一个性格奇怪的学弟,两人之间从此展开了一段曲折的故事。他们的青春年代,梦想与爱情。习惯独立,风度翩翩,亲切温和的林微学长嚣张孤傲,热情似火,邪恶独特的敬文学弟故作深沉的痞子周放;冷静美丽的御姐温婷;冷漠痴情的才子萧凡;还有个变态的始祖叶敬辉。一群人嬉笑怒骂,共同上演了“合久必分,分久又合,相爱多年,伤害多年”的狗血戏码摸爬打滚遍体鳞伤时,也终于明白了男人之间河蟹的相处方式——接吻的激情,只延续几秒;做爱的快感,只延续几分钟而牵手的信任,却可以,一辈子……内容标签:强强情有独钟年下

但愿人长久

南康白起
辛欣看着谢宁的侧脸,心里涌动着近于痛苦的甜蜜。虽然现在还不能,但终有一天,你会成为我最好的朋友。范凡、小雨,你们都要好好的,谢宁,你也要好好的,比好还要好。伴随着钟声,她在心底重复着十二句同样的话:“但愿人长久,但愿人长久,但愿人长久……” 但愿人长久……南康大人,愿来世安稳
赤渊大峡谷发生变异树暴动事件,六名游客被困,负责管理异常现象与特殊种族的异控局善后科新任负责人宣玑前往处理,不料意外发现有人杀人为祭,召唤了埋在赤渊深处的魔头,并在调查中引爆了异控局瞒报伤亡人数的丑闻,无处不在的阴沉祭文将数千年前九州混战时期的风云人物一一带到现代,人族,妖族,多种类人族在和平了几千年后再起摩擦。

我夺舍了魔皇

八月飞鹰
陈洛阳感觉自己穿越的姿势不对。 穿越过来,居然把世间最顶尖强者,尊号魔皇的魔教教主给夺舍了。 一般不都是有大能强者出意外,剩下顽强的一缕神魂不散,然后占据一个底层苦逼少年的身体,夺舍重生,接着一路逆袭,东山再起? 又或者穿越穿到苦逼少年身上,得金手指开启成神之路? 为什么我这节奏不对啊。 现在周围全是大佬,我感觉我快暴露了。 怎么办? 在线等。 急!…
新人歌手余年因颜值高、嗓音好、舞台表现能力出众,一经出道就圈粉无数,成功跻身当红歌手行列。他坐拥古董古宅,努力工作赚钱,却经常面临外卖都点不起的窘境。霸道总裁谢游外表高冷,持之以恒、一心一意地在微博上狂怼余年,是名副其实的余年唯黑。但实际上内心却极为纯情,会故意制造与余年的偶遇,费尽心思帮余年带热度。随着两人的逐渐靠近,背后的原因也逐渐浮出水面……
他说:“你别叫我的名字。”水光后来一个人住在那城市里,她吃饭的时候,看着自己左手的无名指,那里已经没知觉了,她救他的时候这根手指筋断了,他一直不知道,水光也不想让他知道。只是水光想,左手无名指不是连接心脏最近的地方么,而它已经断了……水光再后来回到老家,见到小琴的女儿,小琴说孩子叫思岚,是孩子的外婆取的名,水光笑了笑,说挺好。她听到这个名字时,想到的不是景岚,而是他,她想到是只有,他说:水光,你别叫我的名字。(无责任文案)

陛下在上

苏城哑人
萧乾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堂堂大晋朝镇国大将军,没死在刀光剑影的战场之上,却死在了凯旋归来的庆功宴上。他把朱昆当成从小到大的好兄弟,却忘了他还是高高在上、生杀予夺的九五之尊。功高震主,自然鸟尽弓藏。不过……谁能告诉他这一杯毒酒下肚他不但没死,睁眼醒过来,还变成了那个刚刚被他逼着签下求和书的南越傀儡皇帝的男后是个什么鬼?!近几日,方明珏觉得他那个脑残的皇后好像发生了什么不为人知的变化。本来对那叛国将军殷勤得厉害,却一转眼,就对他动手动脚,袭胸摸屁股,真是刁民!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搜索关键字:主角:简隋英,李玉 ┃ 配角:简隋林
沉迷于巫师世界的时候,罗杰意外的穿越到了一个似是而非的世界。 在这里,传说中的怪物竟然真的存在,他们伪装在人群之中,成为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从一个荒岛开始,罗杰开始了自己狩魔猎人的生涯。 虽然穿越自带金手指,但让他有些无奈的是,有外挂的不是他,而只是一座摇摇欲坠的破房子 许久之后,当罗杰登上环绕在群山之巅的古堡时。 不由得发出由衷的感叹: 小屋换城堡,房子大了不好打理呀! 这是一个狩魔猎人生活在现代的故事。
你放走了本王的王妃。王爷,家妹已经有心上人,君子不该夺人所爱。没关系,反正本王也只是要一个王妃而已,既然你妹跑了,妹债兄偿。 ……王爷,在下是男子。

繁花

金宇澄
繁花原著小说讲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阿宝变成了宝总,经历过成功失败,在沪上弄潮儿女中留下一段传奇,道尽一个时代的情义与至真。
美人骨,世间罕见。有骨者,而未有皮,有皮者,而未有骨。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里,有个人带着两世的记忆,深爱着你。多幸福。时宜对周生辰就是如此。而他,却早已忘记她。…
最新小说: 听说我很穷[娱乐圈] 镜·前传朱颜/上卷 不谈恋爱就去死 慕南枝 我有一剑 但愿人长久 你却爱着一个傻逼 万道剑尊 狼行成双 思绪万千 无敌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