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仙逆网 > 明媚 > 第29章 我的老婆纯白

第29章 我的老婆纯白

马上记住仙逆网,如果被/浏/览/器/强/制进入它们的阅/读/模/式了,阅读体/验极/差请退出转/码阅读.

我的老婆纯白,就是纯白阴影,其经常被我叫做白老婆。

或许会被人误解,以为我这老婆长得很白。其实白老婆并不白,她的皮肤是真正的蜜色,眼睛非常的安静羞涩,望着镜头时会让人想到有一颗大星升起的黄昏,或是夏季清凉的露水。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美人,可却有一种剑在匣中、灯在帷里的潋滟,跟她平常在文字上头的飞扬跋扈一点也不像。

白老婆脾气却是真正豪爽的那种,且人又老实,太讲义气、太耿直,总是被我骂作傻。她是个比我还傻的家伙,我本来对自己的傻头傻脑已经感到绝望了,却偏偏还有她这么一个,比我更加不可救药。

我们都傻在人情世故上,面对自己喜欢或是来势汹汹的人,都会变得笨拙。白老婆曾经受过些莫须有的委屈,我却笨得连劝都不会劝她,只会翻来覆去地说:“你真是傻啊,你这个傻孩子……”

她的傻是孩子气的那种天真,纯粹而坚持,许多时候让我觉得自惭形秽。因为我偶尔还想着掉花枪,自欺欺人地想耍耍小聪明,她却坚定不移地认定了事实,便不再心有旁骛。不管是做什么,她都比我要胆大心细。

我们都是喜欢秾词艳句的那种人,用白老婆的话说,我们两个都是写情怀超过写情节的。这句话于她是谦逊,因为她的情节比我要好得多,她讲故事比我要精彩,而她用词锋利,常常令我觉得口干舌燥,一身冷汗。

曾记得她写一位男子,买下万顷江滩种荻,秋来满江芦花似雪,残阳瑟瑟。

我复述不了她的原句,只记得当时读到那段文字,立刻想起唐人诗句里的一幕。

那种浓墨重彩的画面质感,才显出文字上的功底非凡。

可我们也有一样的毛病,就是不管旁人怎么讲,认定了文字是为了取悦自己。

所以兴高采烈地写下去,一意孤行地写下去,为了取悦自己。

这种观念如果让读者知道,一定会被PIA。可是如果连自己都取悦不了,如何能够取悦到来阅读这些文字的人?

但纯白比我有耐性。我脾气不好,遇上掐架总是热血沸腾,而她很多时候只是不做声,然后走开。

这是一种优雅,可惜我学了很久,努力却没能学会。

将纯白娶进门的时候我还在写《寂寞空庭春欲晚》。某天半夜我们两个在文下闲聊,第二天有看官大人发现了,于是惊呼,啊,匪竟然是男的,纯白竟然是他老婆。

这个乌龙事件令我非常想问一句,难道女人不可以娶老婆吗?

其实当初我看完《这一世木已成舟》后觉得很郁闷,觉得自己应该嫁给她,这样的话,我可以扮作很娇弱的模样,在她肩头痛哭一下。

后来发现白老婆很细心,遇见任何好东西,都会与我分享。

她给我寄书,寄杂志,不管我肯不肯写稿,每期杂志都寄给我;送给我非常漂亮的披肩,被邮局寄丢了又把她自己那条寄给了我;还有非常好听的CD,她喜欢找到好听的歌,然后让我也听。她习惯了将一切好的东西都送给朋友分享。

所以她小时候一定是个大方的孩子,会把糖块分给小朋友。

即使很久不见面,我也知道,她一直惦记着朋友。她对人的好是真的,纯净的,仿佛清水里汪着的雨花石,水晶冻一样,却坚韧,有着自己的硬度。

半夜想起来,希望我的白老婆睡得香,吃得好,身体倍儿棒。这样我们一辈子,可以白头偕老。

一直老到当妖精,还看流行小说,然后撇嘴,想当年,我们也写过小说来着。

那将是非常非常有趣的一件事情。

2007.3.6

排行阅读

离婚后开始谈恋爱GL 结婚三年的妻子突然提出要离婚,洛真懵了。 洛小姐,我想我们并不合适。 妻子的声音依旧酥软动听,却是那么冰冷,没有一丝感情。 想到前些天在朋友聚会上炫耀过的话,洛真只觉得自己的脸像被人狠狠打了一巴掌 我老婆乖巧体贴,温柔贤淑,和我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才舍不得带出来给你们看。 洛小姐,如果你不愿意离婚的话,我也会向法院申请分居。 离婚协议书摆在面前,耳边又响起妻子的催促。 外人眼里冷心冷情的洛真,这一刻心也不可抑制的疼了疼 离就离。 没有为什么,也没有任何纠缠。 三年婚姻,就这样莫名其妙走到了尽头。 再相见已是五年后。 曾经的洛氏集团少夫人,现如今已经成了酒吧里的卖酒小姐。 当年坚决要离婚的前妻,看来过的并不怎么样。 洛真冷笑着将人推进角落,美艳勾人的脸上眼神阴寒 当初要走,一分钱都不肯拿,结果是来酒吧卖脸了? 木讷沉闷的前妻,性格和以前一样,一句话就被说的面脸绯红,沉默不语。 直到洛真的唇快要落下,她才偏过头,软着声拒绝。 洛小姐,请你放尊重点,如果你是担心我现在的身份让洛氏蒙羞,你放心,我从来没有和任何人公开过我们的关系。 五年不见,翅膀是越来越硬了。 洛真被气的心口发堵,片刻后才将前妻从怀里松开,诱哄般的开了口 当初,为什么要离婚? 排雷: *【有生子、狗血风】请勿在生子文里找科学,带球跑的狗血文,小包子超乖超可爱 *【雷生子,雷狗血的读者慎入】有少数读者连第一章 都没看就直接因为文名或文案打负分/留带脏字的留言,不想再出现这种情况啦

斗罗大陆

唐家三少
唐门外门弟子唐三,因偷学内门绝学为唐门所不容,跳崖明志时却发现没有死,反而以另外一个身份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身体也变成了另外一人。这里是斗罗大陆中一个普通的村庄——圣魂村,小小的唐三在这里开始了他的魂师修炼之路,并萌生了振兴唐门的梦想。该小说名叫:《斗罗大陆》,相关小说:《斗罗大陆2绝世唐门》《斗罗大陆3龙王传说》《斗罗大陆4终极斗罗》《斗罗大陆5重生唐三》《斗罗大陆外传神界传说》《斗罗大陆外传唐门英雄传

地球上线

莫晨欢
半年前,数以万计的黑色虚影巨塔出现在全球各地,悬浮城市上空。化学家、物理学家、宗教……全部束手无策。 半年后,人们习惯了,不再关注它。 唐陌有一天看见一只飞虫撞上了虚影黑塔,没有穿透过去。

天芳

云芨
传闻不学无术的池大小姐,在撞柱醒来后,忽然变得通情达理了。不但琴棋书画,样样皆精,而且诗书礼仪,处处出众。

混沌剑神

心星逍遥
剑尘,江湖中公认的第一高手,一手快剑法出神入化,无人能破,当他与消失百年的绝世高手独孤求败一战之后,身死而亡。死后,剑尘的灵魂转世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并且飞快的成长了起来,最后因仇家太多,被仇家打成重伤,在生死关头灵魂发生异变,从此以后,他便踏上了一条完全不同的剑道修炼之路,最终成为一代剑神。本书实力体系,由低至高——圣者,大圣者,圣师,大圣师,大地圣师,天空圣师,圣王,圣皇,圣帝。…

绝世战祖

陨落星辰
天若欺我,踏碎便是
神澜奇域无双珠讲述的是法华是法域最优秀的天才,他生活在法域,遵守秩序,合乎礼仪,擅长统驭,掌控法典。 蓝歌是蓝域最优秀的天才,他生活在蓝域,崇尚自由,自由自在,擅长战斗,掌控元素。
奖学金争夺战进行的如火如荼,学校教导主任办公室门口,林语惊和沈倦狭路相逢。林语惊表情凄怆,眼中含泪:“沈同学,实话跟你说了吧,我是乡下来的,家里很穷,原名叫林翠花,我们莲花村就出了我一个能到大城市读书的,这次我如果拿不到奖学金就没钱交学费,没钱交学费就只能回村里喂猪……”沈倦神情松懒,漫不经心:“好巧,我是隔壁荷叶村的,本名沈铁柱,我不仅要喂猪,还得种地。”林语惊:“……”两人面无表情对视了三秒,然后动作整齐划一,各自转身离开。沈倦钻进私人直升飞机,林语惊上了加长版劳斯莱斯幻影。——两个有钱人每天在对方面前,互相真实地,努力地穷着,的故事。-校园文-文案还是瞎几把写的

相见欢

非天夜翔
风雪怒号,千里雪原,李渐鸿此时正孤注一掷,遭数千铁骑围攻,在形势危急之时,他从混乱中直杀出战阵,在悬崖轰塌之际消失在深渊之上……而另一头,汝南城中段家,管家婆因怀疑偷窃正在责罚“逃生子”段岭,正当他困顿无助之时,被一个陌生的男子救出带走。大雪如被,青峰如墨,幕布拉开,传奇就此而出。

九焰至尊

爱吃白菜
穿越异世、携带着九焰天火塔,韩风开始了强者之旅! 修炼九焰异火诀,燃尽世间万物! 真元、真晶、领域、神元、混沌、世界、意志,统统化为灰烬! 且看少年韩风,如何在异世各大天才当中一飞冲天,踏破苍穹,成就至尊之位!
《金瓶梅传奇》,作者郭戈,世界十大禁书之一,是一部演绎《金瓶梅》问世过程的书。此书写得典雅、古朴,可读性较强。《金瓶梅》乃传世奇书,而《金瓶梅传奇》也不失为一篇奇文。电视剧《金瓶梅传奇》2005年上映。
莫许之穿书了,穿进了一本狗血替身小说。书里主角受沈乐清纯不做作,是众多大佬心上白月光,可惜英年早……去国外养伤去了。众大佬积郁成疾,于是找了个和沈乐长得极其相似的小替身。莫许之就是那个小替身。他安安分分当替身,勤勤恳恳护大佬,装过恋人挡过刀,堪称替身之楷模。后来白月光回来了。大佬一:你哪里比得上沈乐?大佬二:这里三千万,给我离开。他们说离开莫许之就真离开了。留下了一屋的他们送去但从没有被开封的礼物,还有一张癌症确诊病历和死亡通知书。
最新小说: 太子妃她有病 给校草当假男友的日子 最强升级 我的学姐会魔法 两小无嫌猜 燕倾天下 三国演义 烈火浇愁(重修版) 陛下在上 盘龙 不死武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