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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一) 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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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歌感觉有人手势轻柔地触碰她的伤口,立即睁开眼睛。看见孟珏正坐在榻侧,重新给她裹伤,云歌立即坐起身想走,“孟珏,你听不懂人话吗?我说过不要你给我看病。从今后,你走你的路,我过我的桥,你别老来烦我!”

“我已经和霍成君说了你不是我妹妹,以后我不会再和她单独相见。”

云歌的动作停住,“她就是为这个想扇你巴掌?”

孟珏笑看着云歌,“你都看见了?她没有打着,我不喜欢别人碰我,不过你今天可没少打我。”

云歌低下了头,轻声说:“我当时受伤了,力气很小,打在身上又不疼。”

“躺下去,我还在上药。”

云歌犹豫了会,躺了下去,“我在哪里?许姐姐呢?”

“这是小贺、也就是大公子的住处,你们今日已经见过他。红衣正重新给平君上药,桀犬的牙齿锋利,太医给你们用的药,伤虽然能好,却肯定要留下疤痕,现在抹的药是宫内专治外伤的密药,不会留下伤痕。”

为了方便上药,云歌的整截小腿都裸露着,孟珏上药时,一手握着云歌的脚腕,一手的无名指在伤口处轻轻打着转。

云歌一面和自己说,他是大夫,我是病人,这没什么,一面脸烧起来,眼睛根本不敢看孟珏,只直直盯着帐顶。

“我不是和你说过,不要再为公主做菜了吗?”孟珏的话虽然意带责备,可语气流露更多的是担心。

“她是公主,她的话我不能不听,虽然她是个还算和气的人,可谁知道违逆了她的意思会惹来什么麻烦?而且许姐姐想来玩,所以我们就来了。”

“你怎么不来找我?”

云歌沉默了会,低低说:“那天你不是转身走掉了吗?之后也没有见过你。谁知道你在哪个姐姐妹妹那里?”

孟珏替云歌把伤口裹好,整理好衣裙,坐到了云歌身旁。

两个人都不说话,沉默中却有一种难得的平静温馨。

“云歌。”

“嗯?”

“你不是我妹妹。”

“嗯。”

“我认为自己没有喜欢自己妹妹的乱伦癖好。”

这是孟珏第一次近乎直白地表露心意,再没有以前的云遮雾绕,似近似远。

云歌的脸通红,嘴角却忍不住地微微扬起,好一会后,她才轻声问:“你这次是随谁来的?公主?燕王?还是……”云歌的声音低了下去。

孟珏的声音很坦然,“我是和霍光一起来,不是霍成君。”

云歌笑撇过了头,“我才不关心呢!”

“伤口还疼吗?”

“药冰凉凉的,不疼了。”

孟珏笑揉了揉云歌的头,“云歌,如果公主这次命你做菜,少花点心思,好吗?不要出差错就行。”

云歌点点头,“好。公主是不是又想让我给皇上做菜?上次皇上喜欢我做的菜吗?他说了什么?如果他喜欢我做的菜,那许姐姐不用担心皇上是和广陵王一样的人了。”

孟珏没有回答云歌的问题,微蹙了下眉头,只淡笑着轻声重复了一遍“广陵王”。

云歌一下握住孟珏的胳膊,紧张地看着孟珏。

孟珏笑起来,“我又不是小贺那个疯子,我也没有一个姓氏可以依仗。别胡思乱想了,睡吧!”

“我睡不着,大概因为刚睡了一觉,现在觉得很清醒。以后几天都不能随意走动,睡觉的时候多着呢!你困不困?你若不困,陪我说会话,好吗?”

孟珏看了瞬云歌,扶云歌坐起,转身背朝她,“上来。”

云歌愣了下,乖乖地趴在了孟珏背上。

孟珏背着她出了屋子,就着月色,行走在山谷间。

一轮圆月映着整座山,蛐蛐的叫声阵阵,不时有萤火虫从他们身周飞过。

一面斜斜而上的山坡,铺满了碧草,从下往上看,草叶上的露珠在月光映照下,晶莹剔透,点点莹光,仿似碎裂的银河倾落在山谷中。

随着孟珏的步伐,云歌也像走在了银河里。

云歌一声都不敢发,唯恐惊散了这份美丽。

也不知道在山麓中行了多久,突然听到了隆隆水声。云歌心中暖意溶溶,白日被咬了一口、险些丢掉性命都没有看到的瀑布,晚上却有一个人背着她来看。

当飞落而下的瀑布出现在云歌面前时,云歌忍不住地轻呼一声,孟珏也不禁停下了步伐。

此时天空黛蓝,一轮圆月高悬于中天,青俊的山峰若隐若现,一道白练飞泻而下,碎裂在岩石上,千万朵雪白的浪花击溅腾起。

就在无数朵浪花上,一道月光虹浮跨在山谷间。纱般朦胧,淡淡的橙青蓝紫似乎还随着微风而轻轻摆动。

孟珏放下了云歌,两人立在瀑布前,静静地看着难得一见的月光虹。

一贯老成的孟珏,突然之间做了个很孩子气的举动,他从地上捡了三根枯枝,以其为香,敬在月光虹前。

云歌轻声问:“你在祭奠亲人吗?”

“我曾见过比这更美丽的彩虹,彩虹里面有宫阙楼阁,亭台池榭。”

有这样的彩虹?云歌思量了一瞬,“你是在沙漠中看到的幻景吧?沙漠中的部族传说,有一只叫蜃的妖怪,吐气成景,如果饥渴的旅人朝着美丽的幻景行去,走向的只会是死亡。”

“那时候我还没有遇见义父,不知道那是海市蜃楼的幻象。”

云歌想到孟珏的九死一生,暗暗心惊。

孟珏却语气一转,“云歌,我很喜欢长安。因为长安雄宏、包容、开阔,金日磾这样的匈奴人都能做辅政大臣。我一直想,为什么所有人都喜欢称汉朝为大汉,并不是因为它地域广阔,而是因为它兼容并蓄、有容乃大。”

云歌愣愣点了点头,怎么突然从海市蜃楼说到了长安?

“我小时候曾在胡汉混杂地域流浪了很久。不同于长安,那里胡汉冲突格外激烈。因为长相,我一直很受排挤,胡人认为我是他们讨厌的汉人,汉人又认为我是他们讨厌的胡人。小地痞无赖为了能多几分活着的机会,都会结党成派,互相照应着,可我只能独来独往,直到遇见二哥。”

“他是汉人?”

孟珏点了点头,“我和二哥为了活下去,偷抢骗各种手段都用。第一次相见,我和他为了一块硬得像石头的饼大打出手,最后他赢了,我输了,本来他可以拿着饼离开,他却突然转回来,分给我一半,当时我已经三天没有吃饭,靠着那半块饼才又能有力气出去干偷鸡摸狗的事情。二哥一直认为汉朝的皇帝是个坏皇帝,想把他赶下去,自己做皇帝,让饿肚子的人都有饭吃,而我当时深恨长安,我们越说越投机,有一次两人被人打得半死后,我们就结拜了兄弟。”

看今日孟珏的一举一动,穿衣修饰,完全不能想象他口中描绘的他是他。孟珏的语气平淡到似乎讲述的事情完全和他无关,云歌却听得十分心酸。

“有一次我们在沙漠中迷路了,就看到了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彩虹。我当时因为脱水,全身无力,二哥自己水囊里的水舍不得喝,尽力留着给我。他明知道沙漠里脱水的人一定要喝盐水才能活下去,可当时我们到哪里去找盐水?他根本不该在我身上浪费水和精力。他却一直背着我。我还记得他一边走,一边和我说‘别睡,别睡,小弟,你看前面,多美丽!我们就快要到了。’”

孟珏笑看着月光虹,思绪似乎飞回了当日的记忆,面上的表情十分柔和。

绝境中,能被一个人不顾性命、不离不弃地照顾,那应该是幸福和幸运的事情。

因为即使绝望,仍会感到温暖。

云歌一面为两个孩子的遭遇紧张,一面却为孟珏高兴,“你们怎么走出沙漠的?”

“幸亏遇见了我义父,两个差点被蜃吞掉的傻子才活了下来。我跟在义父身边读书识字,学各种各样的技艺。二哥却只待了半年时间,学了些武功和手艺就离开了,他想回汉朝寻找失散的妹妹。”

“后来呢?你二哥呢?”

孟珏默默凝视着月光虹,良久后才说:“后来,等我找到他时,他已经死了。”

云歌静静对着月光虹行了一礼。

起来时,因为单脚用力,身子有些不稳,孟珏扶住了她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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