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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自私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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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澜在梦里也没有忘却丁小野手心的温度——他主动牵着她的手,走在被路灯熏染成昏黄色的、深夜的马路上。紧挨着他的那一半身体是滚烫的,另一半却冰凉,叫嚣着,恨不能整个人与他相依偎。

她大半夜都在这半冷半热中挣扎着,第二天早上,任闹钟响了几遍也没办法爬起床,嗓子似火烧般干渴,头痛欲裂,用床头的体温计一量,38.2℃,才深知“为情伤风、为爱感冒”不是句虚言。

封妈妈赶过来照料生病的女儿。他们一家都秉承轻易不打抗生素的原则,所以封澜并没有去医院,只在家喝了姜茶和鸡汤,发热厉害就往头上敷凉毛巾,顺便打开窗通风透气。

“好好的天气,活蹦乱跳的一个人,怎么说病就病了?”趁封澜在床上休息,封妈妈一边给她收拾房间,一边嘀咕。封澜也很无语,这是她今年以来第一次感冒,以往她身体还不错,遇上了丁小野,仿佛整个人都丧失了抵抗力,连病毒都来占她便宜。

封妈妈陪了封澜两天两夜,第三天下午,封澜烧全退了,人也精神了不少,封妈妈就赶回去和封爸爸参加老同学聚会。封妈妈前脚刚出门,封澜后脚就给餐厅里打了个电话,问了几句今天营业的情况,便让厨房给她做碗海鲜粥,交代丁小野送过来。

两个小时后,封澜家的门铃响了。她雀跃地跑向门口,从猫眼里看到提着个外卖盒子的丁小野,心里的忐忑才被喜悦取代,赶紧理了理头发,把门打开。

丁小野进门之前目光在封澜脸上流连了几秒。封澜有些心虚,她病了两天,样子会不会看起来很糟糕?她悻悻地给他拿拖鞋,问:“我不化妆的样子和以前很不一样?”

丁小野环视她的住处,回头笑着反问:“你以前化妆了?没看出来。”

“会聊天了。”管他真心假意,封澜心花怒放。

丁小野把装着海鲜粥的盒子放在餐桌上,“粥送来了,我……”

封澜不由分说地打断他,“不许回去。我都病了,你不闻不问也就算了,来了还不陪我说说话,你当我真的是为了这碗粥……而已?”

“也对。”丁小野看了看餐桌另一面放着的一小锅白粥,若有所指。

封澜刚退烧不久的额头又有点发热了,那是妈妈临走前给她熬的。

“我妈煮的粥太清淡了。”封澜辩解道。

“既然病着,还是不要太重口味。”丁小野说。

封澜怎么听都觉得这话有言外之意。她悄悄低头查看自己身上的衣裳。丁小野来到之前,她是换了身睡衣没错,湖水蓝的真丝睡袍款式简洁保守却足以勾勒出细腰,长度也恰恰好。这点小心机算不上重口味吧?

她像那天晚上一样挽着丁小野的手,“反正不许你马上走。店里问起来我会解释。”花-霏-雪-整-理

丁小野好笑地将手抽出来,说:“我什么时候说了要走?洗个手行不行?老李打包粥的时候没盖严实,洒了一点在我手上。”

“哦。”封澜这才放心,给他指了洗手间的位置。

丁小野从洗手间出来,封澜已经躺回了床上。相对于良好的地段而言,她的住处并不算奢华。宽敞的客厅、一间卧室、一间书房,另加一个视野良好的大露台。小玩意不少,但归置得很整齐,搭配着恰到好处的女性化软装,无不向人昭示着这套房子的主人是个经济条件良好、热衷生活情调的年轻单身女人。

封澜抱着枕头问丁小野:“其实你知道我只是想见见你吧?”

她没去店里这两天,店长、出纳、康康都曾打电话来表示问候,他反而无声无息的。尽管封澜心里清楚丁小野要是主动表现出热情那才奇怪,但还是盼着他能来。

“嗯。”丁小野站在她的卧室门口,回答得简明扼要,一如他惯有的样子。

“那你还肯来?”她是指明要他送粥没错,可丁小野什么时候把她这个老板娘放在眼里了?他若不情愿,有很多种推辞的理由。封澜想,他会不会有一点点想念她呢?这想念有她的十分之一也是好的。

丁小野眼前浮现出他出门前店里同事们异样的神情。何止他知道封澜的用意,她的意图那么明显,有眼睛的人谁不心知肚明?

厨师长拍着他的肩膀艳羡着说:“你小子有福!”

老李和切配师傅咬耳朵:“咱们打打女服务员的主意就像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别人都摸到老板娘床上了。都是爹生妈养的,区别咋这么大呢?”

芳芳和小娇目光幽怨,埋头干活。

只有康康把他送出大门,颇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末了还嘱咐他四字真言:“宁死不从!”

这样的张扬从不在丁小野的计划之内,他想过拒绝。两天前目睹封澜和曾斐四目相对时的默契,丁小野心里涌出的烦躁和口不择言的冲动,无不让他感到陌生且无所适从,他知道这绝非只是出于他对曾斐本能的厌恶。他本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有些事要么就不做,要做就绝不拖泥带水,摇摆不定是他最不喜欢的事,可他现在正在朝自己抗拒的方向转变。

那天他把封澜送到她家楼下,她走到单元门口又回头看看他,什么也没说,脸颊微红如醉,双眼明亮似水。那是全身心沐浴在爱河里的女人特有的神采。每当他爸爸回家的时候,他就能从妈妈脸上看到类似的快乐。这样的快乐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多么可贵。他控制不住再去看看她的念头。

丁小野抛起从客厅顺来的一个苹果,再信手接住,放在嘴边咬了一口,说:“忽然间没人供应这个了,有点不习惯。”

封澜白了他一眼,敢情他惦记着苹果尤胜于她。

“别忘了白雪公主也是因为贪吃才倒大霉!吃吧吃吧,我苹果里有诅咒!”她骂道。

“吃了会被七个小矮人再次蹂躏?”丁小野大笑道。

封澜心里说:“吃了会让你一辈子离不开我。”

她犹豫了一下,拍拍自己的床畔,“坐吧。”

丁小野没有动,封澜藏起羞涩,挑眉道:“放心,样样都好的王子今天身体欠佳,不会蹂躏你的。你都能随便吃我家苹果了,还那么客气?”

丁小野笑道:“哈萨克族人有一句话:祖先的遗产有一部分是留给客人的。在察尔德尼,哪怕你走上一年的路,也不用带一粒粮。怎么到你这里,吃了你一个苹果,就要上你的床?”

封澜原本以为自己的脸皮够厚了,还是被他的直白臊得满脸通红。她拿起个枕头砸向丁小野,“我呸,你想得美!我让你坐着。‘坐’!懂吗?”

丁小野顺手接过枕头,走过去,坐在她的床畔,把枕头放回原位,似笑非笑道:“‘做’?‘做’什么?我不是很明白,你再解释解释?”

“流氓就是流氓!”丁小野要是有心捉弄,封澜无疑落了下风,闹得满脸通红,故意不再看他。

丁小野把苹果核扔进垃圾桶,手撑在一侧的床上,低头看她,微微笑着说:“对了,女人就该有女人的样子,不要总是跳出来挡在男人前面充当‘骑士’。你要是能保持着这个姿态,恐怕早就嫁出去了。”

封澜瞪他一眼,“你还瞧不起女……”

她的后半截话被丁小野忽然探向她脸庞的手吓了回去。她呆呆地任他靠近,然后鼻子一痒,丁小野手里捏着一小段搓成条状的纸巾,面色复杂地补充:“要想成功嫁出去,还有个前提——不要让男人看见你鼻子上塞着这个破玩意。”

封澜目送他去扔纸巾,默默地把枕头捂在自己脸上,她光记得换好睡袍,藏起床上的内衣,为什么就没想着去照一照镜子,把塞在鼻孔里的纸巾取出来呢?

片刻后,当封澜把枕头从脸上移除,面色已恢复如常。她还怕在丁小野面前出丑吗?做人要乐观,他看完了她的窘态,其余全是好的一面。

多了丁小野在侧的床忽然变小了。封澜突发奇想地从床头柜里翻出一瓶指甲油,塞到丁小野怀里,摇了摇光脚丫说:“你帮我涂吧。”

丁小野一怔,拒绝得毫不犹豫,“我给你涂这个?做梦!”

“喂,我现在是病人,你就不能照顾照顾我?”封澜早知道他会这样,还是耍赖道。

丁小野嗤之以鼻,“病了还顾着你的爪子。”

封澜一脚踹在他心口上,被他抓住脚,重重放下。她赌气坐起来,“你不涂,我自己来。”

“无聊不无聊?”丁小野斜着眼睛看她往一个个脚指头上涂鲜红色的甲油,涂完还用床边的杂志扇着风等它干透。

甲油的气味让他皱眉,他埋怨道:“什么味道?臭死了!”

封澜挑衅地把脚丫子伸到他面前,“熏死你!你不喜欢,自有别人喜欢。”

“喜欢的人是变态吧,脚丫子有什么好看?”丁小野身子往后倒,和她伸过来的脚拉开距离。封澜的腿也是她最为自傲的身体部分之一,脚掌也是,在鲜红如血的甲油衬托下更显得皮肤雪白,形状美好。丁小野嘴上说不好看,表露出嫌恶的眼睛却多看了几眼。

封澜炫耀了一会儿,才发觉丁小野目光的回避不仅是因为她脚上的甲油。睡袍的长度在膝上,她的脚踢来踢去,尺度未免过大。她装作不经意地把脚收回去,没想到却被丁小野抓住脚踝。

“想干什么?”虽说这是她幻想过的画面,他骤然做出这样的举动,她还是吓了一跳。

“指甲都长肉里了,你不怕得甲沟炎?”丁小野凑近仔细看了看她左脚的指头,说:“去给我拿一把指甲钳。”

“哪有,我怎么没发现?”封澜嘴上说着,还是老老实实地侧身从抽屉里翻出了指甲钳,递给丁小野,不确定地问道,“你——给我剪?”

丁小野没有回应这种废话,不甚温柔地掰着她的脚指头,照着他的目标剪了下去。

封澜大叫了一声,脚一缩,被他牢牢抓住。

“喂,你故意整我吧?轻点儿,当心剪到肉!”

丁小野手下未停,“我都说指甲长肉里了,再不忍着点,等它出脓溃烂,有你美的时候。”

他解决完一个,又去看下一个脚趾,想不通地说:“你们女人脑子里到底装着什么?又没人嫌你矮……哦,我又忘了,你说那不是高跟鞋,是你的爱情。难怪你的爱情那么畸形。”

封澜没有反驳,任他摆弄着自己的脚,低头絮絮叨叨地抱怨。她没有料到自己开的玩笑会变成这样,这在她心中可是比涂指甲油更亲密好几倍的事情。

封妈妈的醒世名言里有这么一条:一个人爱不爱你,不是表现在他亲你抱你,而是看他肯不肯为你剪脚指甲。

封妈妈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封澜还住在家里的时候,常常看着妈妈一边看电视,一边给靠在沙发上的爸爸剪指甲,嘴上也是说个不停:“一阵不剪,怎么长那么长?我要是走在前面,谁伺候你去……”

她看似见怪不怪,可是如果要她列出这辈子必须要做的二十件事,“让心爱的人给自己剪一次指甲”必定在她的清单里。

然而,排在这一条之前的事情他们还有好多好多没做,她连丁小野是否真心都存疑,这个反差让她实在恍如做梦,仿佛一篇文章刚开了头就跳到了结尾。

丁小野利索地剪完封澜的十个脚指甲,封澜还是没有回过神来,眼见丁小野放下她的脚站起来,她神情紧张地问:“去哪儿?”

丁小野把指甲钳放一边,不耐烦地道:“去洗手!狗皮膏药一样,哪儿都想贴着。”

封澜把他拉回来坐着,说:“不用洗。你不嫌我,我也不嫌你,让狗皮膏药好好贴一下。”

丁小野被她强按着肩膀靠在床头,好气又好笑,“你不怕别人知道你这副没出息的样子?”

“知道就知道。”封澜把头放在丁小野的肩膀上,闭着眼睛说,“我骨子里就这样,还是不要去糟蹋别的好男人了。你我一丘之貉,将就着一起过吧。”

“干吗将就?你没追求,我还有呢。”丁小野的脖子被封澜的发丝搔着,痒痒的,暖暖的,他没有动。

“我比你理想中‘胸大听话好生养’的女人差了很多?”封澜轻声地问。

“嗯!”丁小野也暂时闭上了双眼,“差很多——太多了。”

封澜找到他的手,摩挲他掌心的茧子,又问道:“丁小野,你谈过恋爱吗?以前有过几个女人?都是什么样的?”

她唯恐他不肯回答,自己先表了态,“我先说我自己吧。现在流行的相亲节目里,男嘉宾通常都说自己有三段恋爱史,看来三段是平均数。我严格来说也有三段……你看过相亲类的电视节目吗?”

果然如封澜所料,丁小野摇头。

“就知道你没看过!”封澜又说,“我第一任正式男朋友在大学里认识的,谈了一年半。那时的恋爱就那样,没想过‘永远’,也没想过‘不永远’,总的来说在一起还是快乐的。后来毕业了,他回了家乡,我没有跟他去,就这样分了。”

“为什么不跟着去?后悔吗?”

“我哥在国外,爸妈都希望我能留在身边。他家乡的城市我从来没去过,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我可能是害怕了……也没什么好后悔的,说起来还是不够爱吧,那时年轻,总觉得以后的路还长,还会有很多人在等着我。”

“有吗?”

“有是有,都是烂桃花。毕业后我考进了一个还不错的单位,我的上司很年轻,也很优秀。是他追的我。我们交往了半个月,然后我发现他在国外是有老婆的。他说他会离婚,让我等着他。我没有等,辞掉了工作。好在单位里谁也不知道我们在一起过,这样对大家都好。”

“因为这个才开了餐厅?”

“也不是。开餐厅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这段插曲只是让我坚定了辞职的决心。”

“那时的你还挺有原则,看不出来。”

封澜愤恨道:“只有你看低我!别说看不出来,我挺受男人欢迎的。那个男人后来果真离婚了,还来找过我几回。但是过去的都过去了,感觉已经不是那么回事,何必呢?”

说到这里,封澜坐直起来,摇晃着丁小野的胳膊说:“丁小野,你说女人的年龄是不是和傲骨成正比的?也是,我真佩服我自己,以前的我怎么那么有原则呢?”

“我哪知道!”丁小野闭着眼睛嘲笑道,“你要再年轻几岁,说不定就不会缠着我不放了。”

封澜认真思索了好一会儿,才说道:“不会。要是几年前让我遇到你,你就死定了。我会让你更逃不出我手心!”

丁小野一阵闷笑。

“再后来就遇到周陶然了。那时的感情也是真的。他追我的时候,三更半夜把偷拍我的照片贴满了餐厅外围,我妈差点去报警。”

“裸照?”丁小野欠揍地问。

“去你的,流氓!”封澜扑上去掐丁小野的脖子。

他笑着躲避,“不是裸照还贴出来干吗?让人瞻仰遗容?”

“这叫浪漫,说了你这种野人也不懂。”封澜抱着膝头出神地说,“他后来怎么变成那样了呢?”

她想到了周陶然结婚前对她的那段剖白。一个被“一哭二闹三上吊”征服的男人,一个跪在她面前瑟瑟发抖的男人。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是她错了吗?

她摆脱了这段不那么舒服的回忆,盯着丁小野不放,“我的情史交代完毕,轮到你了。”

“我?我没什么好说的。”丁小野并不热衷于这个话题。

封澜哪肯罢休,戏谑道:“丁小野,你今年二十七岁,不是十七!到了你这个年纪假如从没交过女朋友,连心动都没有过,我不会认为你纯情,只会觉得你身心不健康。要不然你就是骗子。”

丁小野无所谓地说:“骗子就骗子。”

封澜把他撇到一边的脸扳正了,凑过去道:“你不肯说,我会以为我占了你的便宜,什么牵手啊,初吻啊,都是我的……”

丁小野被缠得没办法了,抓个枕头隔在两人中间,再借着枕头把封澜压回原处,“你真当你是天仙了……这是女人说出来的话吗?我第一次遇到有感觉的女孩子是大一的时候……”

“你上过大学?”这是封澜又一个全新的发现,她把脸上的枕头拿开,好奇地追问,“哪所学校?说不定我们是校友。”

“不可能的事。”丁小野显然不想就这个问题继续探讨下去,草草收场道,“我只念了两年不到就退学了。”

“为什么?”封澜不解。

丁小野皱眉道:“不是那块料,念下去没意思。”

这个说法很难让封澜相信,从细微之处便可看出一个人的脾性和悟性。如果丁小野有过受教育的机会,封澜深信他中断学业必定有别的理由,只不过现在还不是深挖这个的时机。她回到了之前的话题,笑道:“我还是对你‘第一次有感觉’的那个女孩子比较感兴趣。后来怎么样了?”

“没有后来。我退学后就没有联络了。”

“就这样?”封澜有些失望。

丁小野说:“太简单了,满足不了你的窥探欲?你可以自己想象,那不是你的强项吗?什么牵手、初吻、第一次都可以加进去,直到过瘾为止。”

“小屁孩过家家的感情,有什么好想象的?”封澜不以为然,她在意的是那个曾让“茅坑里的石头”一样的丁小野动心的会是什么样的女孩,莫非长着三头六臂?“那女孩是什么类型的?”

丁小野拒绝描绘她的样子,敷衍道:“我喜欢的类型。”

“一个胸大、脑子简单、看上去好生养的女大学生?”这个联想让封澜觉得很有喜感。

“反正和你不是一个类型就对了。”

此时的丁小野看上去有些不耐烦,又带着几分局促,像个犟嘴的孩子。要不是封澜熟知他的恶形恶状,说不定还会以为他是个纯情的雏儿。果然是初恋情怀最动人,寒冰顽石一样的人也不能免俗,封澜这才相信了真有这样一个女孩存在。

“她长得漂亮吗?比我漂亮?”

“比你可爱多了。”丁小野故意说。

“那就是说没我漂亮!”

封澜自圆其说的功夫是丁小野最为钦佩的,他笑了起来,听见她又问:“第二次又是个什么样的人?”

丁小野烦道:“有完没完?没有第二次!”

封澜奇怪地说:“有‘第一次’就代表后面还有下文,否则会说‘只有一次’。这是基本的语法,就好比你说了‘首先’,后面要跟着‘其次’。”

“没有就是没有。”丁小野后悔陪她聊这个了,换作革命时期,封澜绝对是个审讯高手。

“你后来去了X省,难道没有遇上喜欢的少数民族妹子?那里姑娘长得都很漂亮。”封澜继续酸溜溜地问。

丁小野笑着说:“这你就不懂了。在少数民族地区,美丽的姑娘值八十匹骏马。一个人要是生了几个女儿,就可以成为一个大巴依。我可娶不起那里的姑娘。”

封澜重新靠在丁小野的肩膀上,幽幽地说道:“莫非这张脸和你的骗术在那里不受欢迎?还是说你娶不了那里的姑娘,偷了心就跑得无影无踪?”

丁小野摸了摸封澜的头发,放纵着这片刻的温存。病了两天,她的脸颊似乎清瘦了一些,说话还是一样不饶人,但语速和腔调都放软了,如同她此刻的身躯。他更喜欢这样的封澜,蜷缩着,与他依偎着,在耳边喃喃私语,像只午后慵懒的猫咪。

“这就难说了。”他随意地回应道。

封澜在丁小野的颈窝蹭了蹭,“我有点困了。丁小野,给我唱一首哈萨克族的歌吧。”

“我不会唱歌。”丁小野被她意外的要求弄得有些措手不及。

“我不信,都说哈萨克族能歌善舞。你流着他们的血,又在那里生活过,怎么可能不会唱?我不知道我值不值八十匹骏马,但是你骗走一颗心,再还我一首歌,这样的交易无论在大漠还是草原,都不算吃亏吧?”

“说来说去总是你占理。”丁小野迟疑了一下,问,“是不是我只要唱一首,你就不再烦我?”

封澜原本也没信心真的让丁小野给她唱歌,就好比她拿出指甲油,心里早做好他拒绝给她涂脚的打算。这都不过是一个女人在她心仪的男人面前下意识的胡搅蛮缠,然而今天的丁小野似乎比往常要容易说服得多。她乐了,搂着他的脖子,整个人又精神起来,“你先唱!”

“你压得我喘不过气,让我怎么唱?”丁小野不自在地拿开她搁在他胸口的手,脸竟有些红了,“唱就唱,你不许多嘴。”

然后他真的唱了,虽然寥寥几句,封澜一个字也没听懂。

丁小野停下了好一会儿之后,封澜还是没有说话,也没有动作。他推了她的头一把,怒道:“你让我唱的,唱完了又一副被雷劈过的样子。”

封澜扑哧一笑,抱着丁小野乐不可支,“丁小野,你真敢唱!你唱得那么难听,和狼嚎没区别,再喜欢你的姑娘也被吓跑了吧!”

“草原上的姑娘胆子大,她们喜欢这样的。”丁小野辩解道。

封澜问:“你唱的是《可爱的一朵玫瑰花》?”

丁小野摇头,“你们就只知道那一首哈萨克民歌!不是那个。”

“那是什么?你至少告诉我歌里唱的是什么意思,快说呀!”

“歌名我忘了。歌词翻译成汉语的意思大概是:美丽的姑娘站在林下,浑身上下都是花,我一直在她身旁,却不敢抬头看她。一句话千遍万遍在嘴边转,什么时候才答应我娶她,世上所有的话都说到了,就是这一句没敢问她……我也不知道准不准确,差不多就行了。”

封澜听得出神,许久才莞尔道:“说的比唱的好听。你妈妈教你的?”

“不是。是我的邻居巴孜肯大叔喜欢唱,我听得多就会了。”

“你还有邻居?”

“又不是《鲁滨孙漂流记》,我为什么不能有邻居?”丁小野说,“巴孜肯大叔是个好人,我帮他放了三年的马,后来他教会我打猎、剪羊毛、种贝母……一切在察尔德尼生存必需的技能,还帮我在那里安了个家。”

“这个巴什么大叔为什么没把女儿嫁给你呀?”封澜含笑问道。

丁小野明白了,女人啊,她们关心的问题永远只有一个。

他翻身侧卧着,面朝封澜,认真道:“你别说,巴孜肯大叔还真有个女儿,叫阿穆瑟,比我小两岁……停住!我知道你要问什么,她很漂亮。她们那种美和你是不一样的,没有经过任何修饰,大眼睛、高鼻梁、长辫子……”

封澜听不下去了,反驳道:“拜托,我的脸也没动过刀子,我妈把我生出来就这样,什么叫‘她们的美和我不一样’?”

“你急什么?我又没说你长得丑。”丁小野觉得好笑,“我的意思是,生在边疆地区的哈萨克族姑娘和你这种城市女人不一样,她们可不会穿高跟鞋,也从不往脚上手上涂乱七八糟的东西。年轻的时候身段很好,又健康又结实,能放羊、挤马奶,干的活不比男人少,又能把自己的男人照顾得服服帖帖,以后还可以背着孩子在马背上跑。”

丁小野故意打量了封澜两眼,用意不言而喻。

封澜果然咽不下这口气,哼笑道:“那的确比找我这样的划算多了,也很符合你对女人的要求。听你的口气,这姑娘没准也看上过你。天生一对,你怎么没答应啊?”

“谁说我没答应?阿穆瑟都给我生了两个孩子了,一男一女,大的五岁了,留在察尔德尼……”

“什么?!”封澜大惊失色,一张脸顿时惨白,转瞬才明白自己又着了他的道,躺着踢他一脚,“好啊,丁小野,你拿我当猴耍,看我像白痴一样很高兴是不是?”

“嗯。”丁小野压住她的腿,“阿穆瑟有两个孩子没错,不过不是和我生的。”

“多可惜啊!”

“那是!”丁小野心有戚戚然,再次将封澜抬起的腿压回去,说,“五年前巴孜肯大叔两口子想过把阿穆瑟嫁给我,可我不能答应他。大叔和大婶只有这一个宝贝女儿,盼着她早早结婚生孩子,好好过日子。我怕我给不了她安定的生活,不能辜负对我有恩的人。结果她嫁了别人,现在过得很好。”

封澜莫名地有些难过。她心中暗暗地想,她虽不是独女,也是家里人的宝贝,收留他在店里工作,多少也算对他有恩,为什么丁小野对他就没有这样的悲悯?然而,假如他的悲悯就是推开她,就像他推开阿穆瑟,那么他的自私才是对她最大的慈悲。

面对封澜忽然低落下来的情绪,丁小野也沉默了。他闭着眼睛,那张让封澜着迷的脸透出几分仓皇,像迷路的羔羊。

“还想着你以前的风流韵事?”封澜先一步打破了这样的僵局,开着玩笑道。

丁小野顺着她的话微笑。

“没了阿穆瑟,一定也有别人。我记得你说过,你在这方面随便得很,你过去生活的地方对这种事比我们这儿放得开,只要你情我愿就可以了。那什么‘姑娘追’,不就是为偷姑娘准备的吗?”

丁小野说:“我住的地方门前搭了个小院,每当偷了个姑娘,我就在那里栽一棵果树。我在那儿待了七年,离开的时候门前成了一小片树林,每年收获的果子也有一大筐。”

“想不到你还有房。”封澜笑嘻嘻地说。

丁小野答道:“比你想象中还大。”

“如果你有机会回去,会不会也给我种上一棵树,起名叫‘封澜’?”

丁小野思索了许久,点头应承道:“院子角落里有一棵自生自长的野苹果树,酸不拉几的,正好适合你。”

封澜想象着一整片果树林之外的野苹果树,也忍不住笑了,“酸了你才会记得我。你总提察尔德尼,告诉我,到底那是个什么地方?”

“察尔德尼在哈萨克语里是‘横沟’的意思,它是一个巨大的山谷。”

“它很远吗?”

“很远,远得像天边一样。一年四季也没有几个人会去到那里,里面的人可能一辈子也不会走出来。”

“那样的地方一定很美吧!”

“没有哪个词汇可以形容察尔德尼的美。没有边际的天下面是没有边际的草原和森林,满山坡的羊和头顶的云一样白,脚下有成千上万种野花让它们去嚼食。日出时站在山顶,霞光像涅槃一样,闭上眼睛能闻到云杉的味道,林子里有狼和野熊的动静,天边时不时有鹰。等到秋天,雪峰的顶已经白了,放羊人赶着羊群下山,你会觉得云流淌在绿地里……我说不好,真实的察尔德尼比言语好上一万倍。”

“你说得已经很好了。我都能想象到。”封澜问,“丁小野,你为什么会去到那里?”

她等了许久没有等到丁小野的回答,纳闷地从他胸膛抬起头看他。

丁小野说:“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为什么?你随便给个理由,我不会怀疑的。”封澜说。

丁小野的声音里没有波澜,“我今天已经编了太多谎言,想要休息一下。”

“那你能告诉我为什么要离开察尔德尼吗?如果它真如你说的那么好。”封澜眨了眨眼睛。

丁小野说:“因为它太好了,太没有边际。有时候我骑着马跑上一整天也看不到一个人影,只有无穷无尽的美丽景色。七年,我快要忘记汉语的发音,忘记人群的气味,忘记从哪里来,忘记时间,也忘记……”

“什么?”

“活着,忘记活着的滋味。”

“那是因为你少了一样东西。”

“女人?”丁小野太明白封澜的趣味。

封澜说:“不是女人,是伴侣。没人分享,再好的东西也会让人感觉寂寞。”

丁小野把手枕在头下,笑道:“谁留在那里做我的伴侣?你?”

“我不可以?”封澜不服气地问。

丁小野大声地笑:“封澜啊封澜,在那种地方你一天都待不下去。”

“你对我了解多少?别把人看扁了。我偏要穿着高跟鞋挤马奶给你看看,你不喜欢的指甲油照样要涂,每天早上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我会成为察尔德尼最潮的女人,让你在屋子里带孩子、做饭!你的果树林不是丰收吗?我摘下来挨个请你偷过的姑娘们品尝,让她们知道,树是因为她们种下的,果实归我所有,然后看着你把角落里结的酸苹果吃下去。每年一度的‘姑娘追’,我要用鞭子抽得你只记得我一个人的名字……”

这像梦呓一般的傻话却让丁小野忍不住去想象了一下那种画面,嘴角止不住笑意。他快跟着她变傻了。

“真的到了那种地方,你就不是你了。”

“哪里都是一样的。我没想过改变你,也不会为你改变。我们不是一路人又怎么样?爱不就是和你迥异的人擦出火花?”

“说得容易,你什么都不知道。”短暂的梦境之后,丁小野的失落更深。

“未必。丁小野,你不就像我的察尔德尼?”

察尔德尼,美丽,却不可久留。

后来他们有许久都没有作声,直到封澜颤抖着声音问:“哈萨克族人就是这样亲一个姑娘的?”

“不是,我自己是这样而已。”

丁小野动作和他的声音一样急促。他翻身压制着封澜,一手撑在她耳畔,一手沿着她睡袍的下摆一路往上。湖蓝色丝缎的睡袍像雪融后的清溪,底下的人是蹚水而过的初生羔羊,柔软,还带着湿漉漉的温热。他擒获她,啃咬她,听她抽丝般无助的呻·吟,可这只会让他更为饥饿和干渴。

丁小野莫名地想起了那七年里在察尔德尼见过的最凶猛的一次山火,所有的屏障都在火苗舔舐之处崩裂,绵羊、烈马和野狼奔走四散,呼吸间全是燃烧的焦味。火种是什么时候被点燃的,忘了,也不重要了,现在它正烧在他心里,他埋首在她身上,任凭本能去引导一切,像张开手和烈焰融为一体……

封澜抱着他是那样的紧,声音在他耳边破碎。

她说:“丁小野,你骗我一辈子吧……”

犹如暴雨降临赤地,丁小野幡然警醒,无穷的火焰瞬间只余灰烬。

他用力推开封澜,抽身坐了起来。

封澜一时反应不过来,抓着睡袍的边缘裹着自己,浑身发抖地坐在床的另一侧,许久才松开紧咬着的嘴唇问:“我是不是说错了话?还是做错了什么?”

丁小野匆匆整理好身上的衣服,狠下了心,却仍不敢看她现在的模样,只是伸手安抚着她的肩膀,低着头说:“不是。样样都好的王子病了,我不能在这个时候欺负她。”

封澜苦笑着,“你讨厌我?”

丁小野焦躁地答:“我不会躺在我讨厌的女人床上,为任何事情都不会!”

他说过,如果他爱一个人,就会想要和她睡在一起。

封澜下床,背对他默默收拾好自己。他不讨厌她,却又不爱她。

而她呢?不怕他爱,也不怕他不爱,只怕不够爱。

这才是最让她难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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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搜索关键字:主角:简隋英,李玉 ┃ 配角:简隋林
令纪燃不爽多年的死对头破产了。狐朋狗友问纪燃打算怎么办。纪燃冷笑一声——这他妈还用问?!那当然是趁机折磨他、羞辱他、践踏他啦:)于是纪燃大手一挥,把卡往死对头身上一丢,张狂地说要‘资助’他。结果第二天,他一脸懵逼的坐在床头,感受着身上的阵阵酸疼,想起昨晚受过的苦,挨过的‘打’和流过的泪……日你妈。亏你妈大发了。狗比秦满,我杀了你。——【秦满攻x纪燃受】

妖神记

发飙的蜗牛
妖神一出,谁与争锋。 最强妖灵师聂离因为一本神秘的时空妖灵之书重生年少时代,修炼最强功法、最强的妖灵之力,踏足武道巅峰!前世的仇人,全部清算。既然重生,这一世我便是主宰一切的众神之王,让一切都在我脚下蛰伏颤抖吧。

绝代神主

百里龙虾
苏家少主苏莫,觉醒出逆天武魂,却被认为是最低级的垃圾武魂,受尽屈辱且看苏莫如何凭借着逆天武魂,一路崛起,一路逆袭 练奇功、得奇宝、闯绝地、战天骄,吞噬无尽生灵,融合诸天血脉,鏖战天下,举世无敌!

人间失守

斑衣白骨
☆邢朗VS魏恒。 1,老谋深算有心机,野兽派钢铁直男刑警攻 VS 亦正亦邪有妖气,华丽系贫民窟贵公子受。 邢朗直了小半辈子,哪成想有朝一日会栽在魏恒手上。 魏恒弯了小半辈子,哪成想有朝一日会被个直男看上。 2,这是一个你看我傻逼,我看你装逼,初见不对付,再见也不倾心。近水楼台先得月,霸王爱上弓的‘纯美’爱情故事。 3,刑侦悬疑,互坑夫夫,塑料爱情。…

平天策

无罪
北魏和南朝梁兴盛,却正值整个世界的天地灵气都在逐渐枯竭,正是修行者世界典籍里记载的末法灵竭到来,林意是这个时代里,南朝梁第一批新生的修行者。

雨村笔记

南派三叔
南派三叔的雨村笔记,不盗墓,只生活!我有一种预感,我的餐饮帝国,就从这里出发了。
【天生高功能自闭症小美人受x淡漠冷情监护人攻】 云秋是个傻白甜,漂亮乖巧,从小听萧问水的话。 听他的话在家等他,听他的话被他标记,最后怀了他的孩子,病床前等不来一个人来送他。 重生回这一年,云秋想要给自己换个监护人。 搬离萧家,学会独立生活,跟他离婚。 新搬的楼层失火,也能迅速带着东西逃出来,只被烧枯了一点头发。 却没想到,自己一心要逃离的人,那天为他找遍了整个火场。 冷漠不可一世的男人满身狼狈,半跪在他身前,哑声说:你就是想要我的命,我给你。 1V1HE双重生,追妻火葬场。 1.文名是来搞笑的,又名《不听话》《重生后总裁被我当了替身》等等。减压练笔文,小白狗血无逻辑杰克苏,1V1,还是原来的配方,半糖半刀。 2.存在微量星际背景,ABO设定,不影响这是一篇单纯的都市文。 3.排雷:ABO,生子。 内容标签: 生子 幻想空间 重生 婚恋 搜索关键字:主角:云秋,萧问水…

魔道祖师

墨香铜臭
前世的魏无羡万人唾骂,声名狼藉。 被护持一生的师弟带人端了老巢,纵横一世,死无全尸。 曾掀起腥风血雨的一代魔道祖师,重生成了一个……脑残。还特么是个人人喊打的断袖脑残! 我见诸君多有病,料诸君见我应如是。 但修鬼道不修仙,任你千军万马,十方恶霸,九州奇侠,高岭之花,但凡化为一抔黄土,统统收归旗下,为我所用,供我驱策!
服役于东北野战军、被称为极端危险人物的叶天明,意外被选拔进蓝剑特种部队。他狡猾、嚣张、狂傲,却有过人的天赋与谋略。他剑走偏锋,带领蓝剑队友扼杀猛虎组织对我领土的侵犯企图;他筛选精英,在军区军事演习中重创对手;他亦正亦邪,为了营救队友公然违抗命令;他征战海外,救同胞于水深火热之中 沙漠突围、荒野狙击、戈壁逃生、海外猎杀 在经历了一次次血与火的锤炼之后,叶天明带领的这支稚嫩的部队很快成长起来,成为了一支铁血雄师。他们拥有豹的速度、狮子的力量、狐狸的狡猾、毒蛇一样的隐蔽能力。 在邪恶面前,他们充满肃杀之气和一往无前的气势;在正义面前,他们彰显着抛洒热血的特种军魂。他们没有番号,没有荣誉,甚至没有墓碑,在和平年代,谱写了一曲荡气回肠的慷慨之歌!
君既无情我便休,你不愿休,我来休。 你有知己所爱,我是明珠暗投。 姬明笙:我有钱,有势、有闲。为什么委屈自己相敬如冰、举案齐眉?非要忍受丈夫的白月光,心头爱,红颜知己?还要大度持家,孝顺公婆? 不如一纸休了夫。各回各的家,各找各的命中良人。 命中良人楼长危:虽然相逢恨晚,该我的还是我的,我的明珠,合该捧在我的手心,放在我的心间。 真所谓: 看看东来看看西,你休夫来我亡妻;算算东来又算西,你我正好配夫妻 卫繁:我爷爷是显国公,他是个老纨绔;我爹是江平侯,他同样是个纨绔;我哥侯府世子,还是个纨绔。据说,我未来的夫君,仍旧是个纨绔。 楼淮祀:我外公是太上皇,我舅舅是皇帝,我娘是长公主,我爹是辅国大将军,我哥人中俊杰,我生下来就已经在人生的终点,我觉得我除了胡作非为,享受人生之外,生平再没其它追求。 卫繁和楼淮祀一同表示:我们夫妻的目标是,有钱有闲,混吃等死。 一旨令下,卫繁和楼淮祀站在云栖地的府衙前。 瑟瑟秋风寒凉! 不过,不要紧,我们夫妻哪怕在贫瘠之地,也要混吃等死,建功是不可能建功的,咸鱼是莫得这种觉悟思想的。 只是怎么一不小心,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就换了新颜。诸民纷纷涕零:我们府君大大大青天,必须立长生牌位。纨绔?莫得事,你要这么说我们府君,要么是蠢要么是坏,要么是又蠢又坏。 卫繁楼淮祀相顾无言、面面相觑。
玩野了心的渣攻&温和冷清的受从来吵着要走的人,都是在最后一个人闷头弯腰拾掇起碎了一地的瓷碗。而真正想离开的时候,仅仅只是挑了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出了门,就再也没有回来过。贺知书于蒋文旭来说是空气是水,任性挥霍起来时尚不觉得可惜,可当有一天当真失去的时候才悔之晚矣。“你所到之处,是我不得不思念的海角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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